白天利塞小鎮的人要勞作,所以卡文牧師一直將布道安排在晚上,鎮民們吃過晚飯後若是閒來無事,便可來教堂聽一聽。
艾爾菲斯還小的時候能看出來,剛開始大家純粹是來聽故事、找個地方你一言我一句的聚眾聊天打發時間的。
後來嘛……在經年累月的洗腦之下,雖然沒見過魔法魔獸,更沒見過神跡什麼的,卻也抱了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態度,念頌詞和祈禱的態度都要比以往虔誠許多。
今天,卡文牧師講完一個教廷神官捉拿下控製上千骸骨的黑暗魔法師的故事,以彰顯教廷為民除害的態度。
臨了,眾人照例雙手合十交叉,看著前方的神像,“感謝光明神大人指引信徒清除邪惡的黑暗力量,庇護人族。”
身體已經痊愈了的威利坐在人群之中,和以往一樣跟著父母念感謝語,不一樣的是,小家夥今天的表情認真了許多。
小威利以前很喜歡聽牧師爺爺講故事,但注意力也隻放在了故事的劇情發展上。
一旦卡文開始讚揚神明和教廷,小家夥就要麼發呆,要麼昏昏欲睡,要麼東張西望和小夥伴們做怪表情,感恩之語說的很不走心——因為小孩子往往要親眼見證或者經曆一些事情,才會有更直觀的感受,僅從語言中,威利很難體會到神明和教廷的恩德。
此刻,小威利看著坐在最前排的背影,忽然理解到了牧師爺爺對光明神的描述——
祂是創世神最鐘愛的孩子,父神賜予祂無所不能的才能,和耀眼如日輪的容貌。
祂掌管世間一切光明,是星月,是燈火,在黑夜中為我們指引道路。
祂溫暖的神力全天候照看著我們,使弱小的信徒不受製於黑暗和寒冷。
隻要你虔誠地呼喚祂,慈悲的光明神大人將賜予祝福,為你驅逐一切苦難!
威利曾經仔細觀察過神像,那全身上下的銅色實在讓小孩兒想象不出什麼叫耀眼如日輪的容貌,也體會不到被庇護的安全感。
但是他在以為自己要病死的時候,艾爾哥哥出現了,是和平時一樣沉穩可靠,萬事儘在掌握的模樣,帶來了他這輩子吃過最好吃的食物,然後讓他睡一覺,都沒有喝苦苦的藥水,病魔真的就被驅逐了!
艾爾哥哥真是太厲害了!
如今,艾爾菲斯在威利眼裡的形象特彆高大——平日裡他就對鎮上的小孩兒多有照看,還教了他們很多東西,威利他們就已經覺得哥哥聰明可靠了。
加上這次輕輕鬆鬆地趕走了難纏的病魔,艾爾菲斯在威利看來簡直無所不能!
小家夥亮晶晶的眼睛一直盯著前麵腰板筆直的背影,這個人,有著如日輪般耀眼的容貌,有驅逐苦難的力量,讓人心安的氣質——這一刻,威利心中始終模糊的神明形象有了清晰的麵容。
艾爾菲斯正敷衍地感謝著神明,完全沒有注意到有一點光暈從威利身上飄到了他這邊,然後沒入了他的身體。
等鎮民們散去之後,艾爾菲斯趕上了小鎮商人老爺的腳步,“威爾叔叔。”
威爾是隔三差五就駕著馬車去拉斐城賣貨的人,賣自家的生產,也幫鎮民們賣蔬菜果子,山珍野味,或者其它手工品等等,當然,這麼麻煩的事情他是要抽成的。
總是被鎮民們喊商人老爺,其實威爾隻能在利塞小鎮裡算是有錢人,到了城裡,隻是眾多貨商中很平凡的一個罷了,連個位置好點的店鋪都買不起。
被艾爾菲斯一叫,留著一撇胡子的中年男人便轉身看他,熱情地笑著:“小艾爾,有事嗎?”
威爾對可不會對其他鎮民喜笑顏開,畢竟關係太好了就不好賺人錢了。
但是艾爾菲斯不一樣,小家夥給他出過主意,讓他賣貨比以前快多了。
比如買肉送野果子,比如買一把菜三銅幣,兩把菜五銅幣,比如婦人來買的時候順手送一束紮好的野花,再比如那什麼積分累計送禮物……
沒有人不喜歡占便宜,這些小手段一用,威爾的攤子生意爆滿,雖然總是附送贈送聽起來很虧,但那些贈品都是出發進城之前在林子裡摘的,都是免費的東西,虧不了。
以前經常第一天賣不完,威爾就得找地方住,付食宿費,第二天接著賣,如今,他早點出發,晚上就能趕回來,托艾爾的福,威爾現在是既省事又省錢!不怪他對艾爾菲斯態度這般好。
他還不止一次發出感歎:貴族血脈中流淌的精明真是可怕!
艾爾菲斯跟商人商量:“威爾叔叔,您下次進城是什麼時候,我可以跟你一起嗎?”
威爾挑眉:“你想城去玩?當然可以,明天我去林子裡備一筐贈品,後日我們就出發。”
如果是其他小孩兒,他是萬萬不會答應的,但是艾爾很乖,他是不會亂跑的。
艾爾菲斯不好意思地笑笑:“您的馬車有地方幫我放十隻兔子嗎,我想拿去賣了。”
“哦!小家夥,我還以為你是想見識一下城裡的熱鬨。我可以幫你賣掉,不會抽取傭金的。”
“也是想順便去城裡見識一下,我和您一路吧。”
“我很樂意,我相信我們一定會有一個愉快的旅程的。”
第二天夜晚,艾爾菲斯特意睡得很早,到了約好的那一日,天還沒亮他就醒了,完全不知道現在是幾時幾刻。
鍋裡煮著早餐,艾爾菲斯去給十隻兔子放血脫皮。
之前剛做這種事的時候他還扭扭捏捏,極度不適,如今已經能乾淨利落地做這種血腥的活兒了,他想改善生存條件,就不能矯情。
油燈的昏黃光線下,小少年滿手血腥、麵無表情的樣子有種冰冷的美感。
艾爾菲斯打算在城裡做熟食賣,應該可以賣出活兔三倍的價格,他總不能到了城裡再費時間殺兔子,隻能提前準備好肉了。
反正中午之前就能到,這天還有幾分寒意,肉不會這麼快變質的,至於皮毛,他得留著做衣物和被子,冬天冷死了好嗎。
等林中的鳥兒開始嘰嘰喳喳,天也蒙蒙亮了,艾爾菲斯拎著大籃子去商人家找他。
威爾正在喂馬,聽見問早的聲音,回頭麵露驚訝,多打量了兩眼來者的麵容才說話:“艾爾?親愛的,你對你的頭發做了什麼!”
艾爾菲斯穿著一身灰色麻布衣褲,係著黑色腰帶,褲腿塞進棕色長靴裡麵,分明是常見又沒有絲毫亮色的打扮,但小少年麵容精致,長手長腳,腰背挺直,把一身死氣沉沉的顏色襯得特彆精神。
這一套穿在彆人身上顯露的是貧窮粗糙,穿在他身上就是簡潔樸素,如果艾爾菲斯的頭發還是原來的銀色,那還會添幾分貴氣。
今天的艾爾黑色長發高束,讓威爾很是不解,原來的顏色多好看呐。
艾爾菲斯裝作不好意思地笑笑:“您們總說我像貴族家的孩子,我那頭發太顯眼了,萬一城裡的人都圍著我看怎麼辦,很耽誤時間的,所以我就染成黑色了。”
其實是擔心遇到想殺他的那個女人,要不是沒辦法,他想連瞳色也一起改了。
威爾一聽,也是這個理,他以為小家夥臉皮薄不想太惹眼,就這麼輕易地被忽悠過去了。
至於怎麼染成黑色的,威爾也不好奇,因為這是鎮上的人都知道的操作。
森林裡有種野花叫四色花,不同生長周期呈現出不同顏色,花苞是白色的,花朵是淡黃色的,盛期之後逐漸轉變為琥珀色,等它枯萎之後便呈黑色了,熬煮花朵可給頭發上色,葉子熬水則可褪色,鎮上的婦人偶爾會圖新鮮換個發色。
艾爾菲斯坐在威爾旁邊,後麵連著一塊四方圍起來的木板,一層枯草墊在木板上免得貨物磕碰到,下麵按了四個輪子,就是威爾叔叔的貨車了。
對於坐慣了現代交通工具的人來說,這程路堪稱顛簸。
艾爾菲斯慶幸自己乾了幾年活,身體素質還算不錯,不然這一抖一抖地坐半天,命都要抖沒。
小少年一臉恍惚地被威爾扶下馬車,身體晃悠幾下……
賺錢!他一定要賺大錢買一輛豪華馬車!下麵墊五層毛毯,放羽毛枕頭和羽絨被,布置成一個能睡覺的地方!
威爾欣賞地拍拍小家夥的肩膀,笑道:“艾爾,你居然沒吐出來,可真是太厲害了,之前我的妻子,你貝蒂嬸嬸陪我來了一次,就再也不來了。”
艾爾菲斯拿水囊灌了自己幾口涼水,這才舒服了一點。
“威爾叔叔,您知道城裡哪家酒館生意最不好嗎?”
“這我很清楚,是格雷家的酒館。其實以前他們家的食物還不錯,就是老格雷去世之後,他的兒子,小格雷接手了酒館,可惜那孩子實在不適合做食物,他父親教的時候他沒有認真學,總是躲著看書。”
正是因為味道不怎麼樣,所以賣的比彆家便宜,威爾這種節約還不挑食的人就喜歡去那裡光顧。
艾爾菲斯問了地址,就暫時和威爾分開了。
威爾已經在路上聽孩子說過兔肉要怎麼賣了,他也不約束著人家,放任艾爾菲斯去做自己的事情,隻是約好了在格雷家的酒館等他,威爾這邊賣完東西就要來接艾爾菲斯一起回去了。
——
“日安。”
格雷正守在店裡看書,聽見聲音被驚了一下,看見來人是個長得特好看的小孩兒,稀奇地盯著人家,“日、日安,客人想吃點什麼嗎?”
其實他還想問艾爾菲斯有沒有帶錢,不過他看著禮貌微笑的小家夥,猶豫了一下,沒問出來……這孩子看著很有教養,不像是要吃白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