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會議的最終評估認為:即將在1983年執行的全體計劃裡,對未來影響最大的既不是改組計劃,也不是方尖碑計劃,而是電筒(火炬)計劃。
理由想來也很簡單:這個計劃在事實上推動了研究所“科研經費申請體係”與方尖碑公司“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體係”的製度化建設,也極大地擴展了科研秘書們的權限以及科研人員們對科研秘書的依賴。
可以預期的是,當研究所對外界的經濟依附性被減弱的同時,研究所內對科研秘書和科研秘書處的依賴性會增強。
我們必須考慮到,這樣的變化將會直接影響“方尖碑計劃”的推進速度。
——馮琪諾,198211】
“那麼,接下來就是剩下幾份最早要到明年二月、最晚要到年底才能實施的計劃。”
其他人隨著水野遙佳的話,立刻把目光從一堆封麵上寫了“1982”的文件挪到了另一批封麵上寫有“1983+”的文件,而後者包含的計劃的目的更直接。
《阿提拉計劃》:在中國之外建立“阿提拉資本”為名的風險投資公司,作為希羽組在海外行動時的金融武器,計劃前期(暫定為19831984年)由微羽集團以及在日的微羽集團分公司,共同設立子公司“阿提拉資本”;計劃中期(19851987年),培養一批有基本金融實戰能力的可靠成員並爭取至少500萬美元的可用資金(“彈藥”);計劃後期允許在夏希羽的指導下獨自采取對海外實體的行動(19881999年);
《少數派學者計劃》:旨在讓通過希羽組出國以及淺野明日香、趙黎霞等在希羽組讀書的留學生在國內工作後,帶動更多的赴外留學生回到希羽組工作(尤其以英、法、西德的研究生與科研人員為主),本計劃實際上需要做的是在希羽組內部強化製度、經濟、科研氛圍建設,並與在其後開啟的《改組計劃(1983)》聯動,同時在外部加大對通過希羽組或浦江交大赴日、法、英、美等國的留學生與國內外部分媒體的資金支持,推動形成自傳播效應;
《電筒(火炬)計劃》:旨在用半年到一年的時間,在全國範圍內首先初步建立成型的科研項目立項行動,計劃的結束節點將以所有任職半年以上的科研秘書都能百分百地帶領各自負責的科研人員完成一次成功的項目申報,且有超過四分之一的其他科研人員成功完成一次申報為止,進而形成一套國內領先、與國際經驗接軌的科研項目申報製度;
《方尖碑計劃》:旨在借助強化過的科研秘書處,通過使用希伯來大學與yissu模式,建立由微羽集團和希羽組兩家按49:51的比例共同管理的“方尖碑技術轉移有限公司”,並通過這家公司的主動出擊了解和構建新的項目,期間也可以伴隨著招募來自其他國內外高校(暫定中國國內為主)的學者,以實現價值1000萬美元的技術轉化,作為計劃終點;
《無人蚊計劃》:一項旨在開發超輕型(暫定為不超過常規通用機槍的105千克)武裝無人機的行動計劃,該無人機將首先用於研究所內部的防衛,並將配合羽毛球炸彈進行實驗性的轟炸或搭載機槍進行對地掃射,同時在研究所內以安保處為核心,培養中國的第一批民用無人機駕駛員;
《改組計劃(1983)》:一個旨在1983年校招完畢後,對目前的希羽組研究所進行改組的計劃,該計劃希望在強製讓沈鋼的父母退休、單獨保留現負責跨學科研究的四組的同時,在研究所內重組研究小組並分彆建立三到四個以科研水平世界第一或世界第一序列的三、四級學科(即額外的六到八個研究組),同時在將機電設備處與圖書館合並為額外的“計算機科學研究組”後,在設置過渡部門的情況下,最終將其他部門簡化為以下部門——
方尖碑科學中心(兼並經濟決策中心、翻譯處後,分設科研秘書組、經濟秘書組、翻譯組,同時掛方尖碑技術轉移有限公司兩塊牌子)、後勤中心(兼管前台工作、倉庫管理、電話接線與食堂管理工作)、人才中心(原檔案處和外事處,同時負責赴外留學生、來華留學生與訪問學者的管理工作)、安保處(兼並原醫務處)、法務處。
看完上述的數百頁計劃後,水野遙佳對夏希羽再一次有了全新的了解。
“這些1983年執行的計劃的最大問題是隻能由夏希羽領導的希羽組來執行,換在其他單位恐怕根本沒有可能完成,甚至是適得其反。”
秦若華對此隻是歎了口氣,自顧自地說道:“唉……來自另一個世界的經驗不一定能提高投融資和科研的成功率,但至少可以通過降低踩雷風險進而間接提高成功率。那麼,既然在場的各位姐妹們對這些計劃都沒有什麼意見,那麼就請水野教授儘快召開五人會議和部門負責人擴大會議。至於領導,希羽在這些計劃中也說了,如果他不能繼續領導研究所,將由我和天微分彆負責學術和經濟方麵。現在,我們已經這麼做了,那就把他的路線貫徹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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