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尊重科學研究的規律這一大前提下,為了更好地實現“四化”工作,我所基於1983年版改組計劃,開始以科研秘書處為核心,進行了繼1982年改革更大規模的部門調整。
這次的部門調整後,最終由五人會議確定了以下常設的一級單位——
科研管理中心,負責人【主任】:夏希羽;
科研秘書中心(原科研秘書處),負責人【主任】:沈涵曦;
經濟決策中心(合並原財務與金融決策處起至今的所有經濟與金融決策單位),負責人【主任】(輪值):海雅嵐;
情報與翻譯中心(合並原翻譯處、檔案處),負責人【主任】:丁月朗;
信息中心(合並圖書室、微機室、機電設備處),負責人【主任】:魏思靜;
安全中心(合並原安保處與醫務處),負責人【主任】:汪星悅(非醫學,兼安保處主任)、卡羅爾·關原(醫學,兼任醫務處主任);
後勤中心(合並前台與後勤處、機動車輛與航空器管理中心、食堂),負責人【主任】:莫鈺雯;
外事與法務中心(合並外務處、法務處),負責人【主任】:艾麗塔·勞雷爾;
教培中心(全新設立,剝離部分科研秘書處、外務處、法務處的職責),負責人【主任】:方謙。
同時還確定了限定名額的五人會議、限定職級的擴大會議、限定議題與召開頻率的全體職工大會組成的“三級會議”決策機製。
就此,改組計劃的大框架被徹底定下。
——馮琪諾,198323】
1983年2月2日的深夜十一點,希羽組研究所內,在與聖羅貝爾交談完畢並為其安排了住處後,夏希羽秘密主持了五人會議。
這次前後僅長達三刻鐘的、迅速召開又迅速結束的五人會議期間,先後通過了以下主要決議:
(1)結束五人會議中所有代理席位任期,恢複原有席位,並增設允許旁聽的會議記錄員兩人,暫定為馮琪諾、秦若華;
(2)暫不結束秦若華的所長代理時期,夏希羽也暫不擔任接任所長一職,後者另有安排;
(3)追認並決定繼續執行現行的《丹曲洛林計劃》、《南泥灣計劃》、《拒絕服務攻擊(ddos)計劃》、《高爐決議》,其他已實行的計劃和一般決議暫時中止或停止,本次會議後未決定實行的計劃暫不執行;
(4)當場修改並通過了新的《改組計劃(1983)》,一致同意從1983年2月3日開始,以其中的《科研秘書處改製計劃》、《電筒(火炬)計劃》、《方尖碑計劃》同時指導科研秘書處的改組工作和科研秘書的培養工作,其餘的改組將圍繞科研秘書處的改組進行;
(5)通過了科研秘書處與經濟決策中心聯合遞交的、關於提高工資的提案,從1983年1月的工資開始實行新的薪資製度;
(6)第四研究組增加科學學、未來學研究方向,現有的科學學、未來學研究工作均應當在第四研究組的領導下進行,並在第四研究組之下署名發表一切成果;
(7)對《丹曲洛林計劃》進行追加——在計劃執行期間,允許在五人會議全員同意的情況下,無限期延遲研究所全員職稱評定工作;
(8)在半年內為研究所內的同事們新建兩棟六層樓房——每層包含兩室一廳、一室一廳、一室戶各兩間,且為室外加裝電梯留有空間的各兩棟樓,並同時通過了“適老居住限製”決議——決議通過之日起,隻要在研究所內的建築內部居住,不論是否是希羽組研究所的訪客,五十五周歲以上的人隻允許住在研究所內一切建築的地上三層及以下,且在地下二層及以上的區域,以便年長者在緊急情況下的逃生與避難(緊急避難時不做限製);
(9)同意張淑琴因照顧陸家義的需要、不再擔任處長的請求;
(10)同意聘用醫學博士、國際頂尖的麻醉醫生卡羅爾·關原擔任醫務處處長;
(11)同意聘用艾麗塔·勞雷爾、愛莎·西蒙、伊馮娜·喬伊·弗萊徹,分彆分配到法務處、(改組後的)翻譯處英語組(擔任代理組長)、(改組後的)安保處;
(12)同意聘用林亦可、黃雲飛,分彆按意願分配到經濟決策中心、翻譯處英語組;
(13)同意聘用數學博士奧利維拉·諾伊、數學碩士蕾切爾·麗特,前者以特聘副教授的身份分配到第五研究組;後者暫分配到科研秘書中心,待遇與馮琪諾等同,指定對接者為奧利維拉·諾伊,待專長未來學、科學學等遠視型學科的第六研究組正式成立後,再行調離。
(14)同意按照秦若華與食堂全體成員一起由馮琪諾遞交的提案,更換食堂與全部休息室的桌布與台布,但考慮到供應鏈限製與個人喜好,在研究所成員提出申請的情況下可更換居住區內住所房間內的現存桌布、台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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