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角色是最難寫的,所以寫的時候甚至下意識避開她。
但不可否認的是,如果把這段感情寫好,我想我的寫作能力就能提升一個級彆。
傲嬌就要虐,這也為了後麵能全收做鋪墊,虐的越狠越有戲。否則全收了,屁都不放一個,不反智嗎?
又或者收了之後,天天修羅場,再為了處理修羅場,事業線被壓縮也不美。
如果不寫修羅場,兩女相安無事,又沒有情節的張力。
叢妮妮是女海王,成天玩弄彆人的感情,看著一個海王墮落成彆人魚塘裡的魚,甚至卑微到不求名分也是快感的一部分。
她先是看不上,後來想把陳平江當備胎,最後發現自己才是備胎,甚至發覺自己都沒能力去和其他女主比。
最後說說成績。
上架時候很撲街的,最近數據在慢慢積累,但離均訂500都差著一大截路。
但這沒什麼。
紅塵欠了一屁股債,也真的不靠這一個月幾千塊錢過日子,要是為了賺錢我早切了寫下一本書。
我很清楚的知道,不完完整整寫完一本書,下一本或許還是撲街。
當然哪怕寫完了,下本也不一定就能火,隻是準備的更加充分。
我隻是單純的想要完本,完整的寫完一本長篇,不敗人品的同時努力去學習,經常看到有人說寫完一本長篇才叫會寫。
最後,大家多多支持吧!本書肯定不會太監。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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