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原主被陌生人找上門連捅了十幾刀,這還不算,就在原主奄奄一息之際,那個穿著外賣員打扮的男人從口袋裡掏出一個棕色玻璃瓶,打開對準已經倒地不起原主的臉上就是一潑。
“讓你當主播騙錢,你該死!你不就是仗著這張臉騙人嗎?老子看你毀容了還能騙得到誰!”彌留之際,原主聽到男人惡狠狠的聲音。
可整棟公寓裡,據原主所知,隻有704戶的租戶從事主播相關的行業,原主隻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小職員,根本不是男人認為的男主播。
原主是個孤兒,畢業五年,終於攢錢在這座四線小城市全款買下了屬於他的房子,因為新房剛剛裝修好,聽網上說最好是通風兩個月散散味道,這樣對身體好。
而且原主租的公寓也還沒有到期,他暫時也就沒有搬走,想著等租期結束了,再搬走。
可原主沒想到,就差一天他就要搬走了,卻發生了這種事,原主的生命永遠留在了這裡,到死都沒有搬進剛裝修的房子裡。
到死原主都不知道那個男人為什麼會把704和710認錯,為什麼會誤殺了自己。
總不能因為四、十不分吧?
那也不應該啊,畢竟沒人是用‘七四’、‘七十’讀門牌號的,正常的讀法應該是‘七零四’和‘七幺零’才對。
讀錯的理由不成立,原主更是想要知道原因,這才有了祈怨的到來,至於知道原因後要如何做,原主表示他隻是一個靈魂碎片,做不了祈怨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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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景公寓,從外看是那種又扁又高的樓,共有二十層,每層有十戶,內裡就是一室一廳的那種,一般住在公寓的人大部分都是為生活奔波的年輕人,而且還都是未婚小情侶或者是單身狗,年紀大的完全沒有,除了門口的保安。
今天是祈怨第一天搬進公寓,按照原主的記憶,此時704戶還空著,如此一來,祈怨也不著急了,收拾完四十多平的小公寓,開始研究怎麼躺著賺錢。
每天讓他朝九晚九,動不動還要加班且不給加班費的工作他是一點兒都乾不了,想讓祈怨累死累活、當牛做馬還不如殺了他,他隻適合躺平等小錢錢自己飛過來。
能乾的行業太多,最終祈怨挑花了眼,從空間裡取出來十斤金子,找個了靠譜的買家賣了出去。
現在金價是五百五十元每克,十斤金子總共賣了二百七十五萬。其中二百五十萬被祈怨存了三年定期,剩下的二十五萬供這三年花用。
工作是工作不了一點的,還是吃利息更適合祈怨。
辭了工作,祈怨成了這棟公寓裡最閒的人,每天就是在家吃吃喝喝,玩玩樂樂,新房那邊完全按照前世原主的規劃進行,祈怨連看都沒去看過一眼。
半年後,“叮咚~叮咚~”剛下載了新遊戲正玩的上癮呢,門鈴聲響起,祈怨罵罵咧咧的起身,一開門,門口站著一個外賣員。
“您好,是710嗎?這是您的外賣,請給個好評,謝謝。”外賣員可能也是忙,見有人開門了,外賣一遞,祈怨下意識接過,就聽到外賣員說完這些話瞬間沒了人影。
正在過任務的祈怨:???我剛剛點外賣了?
想不明白,索性不想了,關門,繼續打遊戲。
“叮咚~叮咚~”剛坐下的祈怨聽到門鈴聲又站起身來,門一打開,又是一個外賣員,同樣的話,同樣的動作,如此又來了兩次,祈怨終於怒了。
到底是哪個傻缺點錯了外賣?是豬嗎?這麼能吃?怎麼不吃死他!
祈怨被煩的連新遊戲都沒了耐心,手機一丟,看著四份外賣,開始罵罵咧咧。
“叮咚~叮咚~”門鈴聲再次響起,祈怨氣衝衝的趿拉著拖鞋往門口走,“媽的!沒完了?”門一打開,出現在門口的不再是外賣員,而是一個身穿睡衣的男人。
男人一頭錫紙燙發型,身高大概一米七左右,整個人乾瘦乾瘦的,像是快要吃不起飯的人似的。
祈怨本就生氣,再加上一米八三的身高,居高臨下怒氣衝衝的看著門口的男人,嚇得那男人說話都開始結巴。
“大,大哥,那個,我外賣填錯地址了,不,不小心送到了您家,您看,您能把它還……還給我嗎?”秦壽神情緊張,不停的吞咽著口水,早知道710是個凶神惡煞的壯漢,他就不把寫710的地址了。
“外賣?”祈怨斜睨了秦壽一眼,聲音帶著壓迫,瞬間秦壽的額頭上冒出冷汗,哆嗦著說道:“那個什麼,大,大哥,是,是我,記錯了,沒,沒什麼外賣!”說完也不等祈怨回答,逃也似的跑回了704。
祈怨心想自己也沒說啥啊,這人跑啥,轉頭拿外賣的功夫,聽到走廊傳來:“滋溜~砰!”的一聲巨響。剛剛秦壽出來前正在洗澡,拖鞋上的水並沒有乾,弄了走廊一地,這一著急,忘記了地滑,左腳一個打滑,整個人摔在了地上。
等祈怨拿著外賣走到秦壽跟前時,才看到秦壽的糗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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