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埋在山洞外的樹底下了!”被宋青山說中了的陳慶彬不再狡辯。
隨後,警方出警,帶著陳慶彬,來到藏匿作案工具的地點,他低垂著頭,戴著手銬,指向藏匿工具的那棵樹,小李“哢哢”給他拍了幾張現場指認照片。
警方將作案工具挖掘了出來,裝在證物袋裡,一並帶回了警局。
宋青山再次提審陳慶彬。
“那個幫你運送屍體的女人是誰?”
“是我媽!”陳慶彬表情十分痛苦,他咧著嘴哭起來,“我沒告訴我媽那裡頭是陳玉瑩,她真不知道,她不會因為我而坐牢吧?”
陳慶彬哭得鼻涕口水都流了出來。
“那你怎麼跟她說的,她才同意幫你運送屍體?”宋青山追問。
陳慶彬說:“我說是朋友給了我一隻羊,我忘記放冰箱,臭掉了,讓她幫我一起丟一下!”
“你撒謊!”宋青山說,“如果隻是臭掉了一隻羊,你媽會幫你把屍塊一起丟到山洞裡嗎?難道樓下沒有垃圾桶嗎?你太狡猾了!”
陳慶彬哭著說:“我也不想連累我媽啊,她隻是想幫我,她有什麼錯?”
“藏匿屍體當然有錯!”宋青山說,“你三番五次撒謊,是覺得我們刑警的智商,個個都不如你嗎?”
“不是,不是的!”陳慶彬連忙擺手,說,“我隻是不想死而已!”
“你不想死,彆人就想死嗎?你憑什麼剝奪彆人的生命?就算是彆人真的出軌,也不是你殺人的理由!更何況,這隻是你的猜測!”
“我跟我媽說,我殺了陳玉瑩,我不想死,讓她幫幫我,她問我怎麼幫,我說讓她來一下,幫我抬一下東西,然後一起把她的屍體丟棄就可以了,我媽沒辦法,就來了,她也是為了我……”
這起案子塵埃落定,陳慶彬因犯故意殺人罪,侮辱毀壞屍體罪,情節十分惡劣,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陳慶彬的母親因為藏匿屍體,涉嫌幫助毀滅證據,掩飾罪等,被判兩年有期徒刑。
……
一個四十歲左右的婦女,扛著鋤頭,在野外開墾荒地,準備種些菜和糧食。
村裡領導說了,墳地附近的荒地,誰開墾出來,誰就可以使用。
她的丈夫進城打工了,她還要帶著兩個孩子,除了地裡的收成,她沒有任何收入。
既然開墾荒地可以種菜種糧食,算是額外收入,她覺得自己閒著也是閒著,不如乾了這份多勞多得的差事。
正午的日頭,十分的灼熱。
農婦因為長年累月的勞作,她的臉被太陽曬得黝黑。
她的頭發隨意的挽起,顯得有些淩亂,額頭上沁滿了汗珠。
鋤頭高高的掄起來,然後重重地落下去,很快,她就鋤掉了半畝地的草,她把草抱起來,丟進不遠處的溝壑裡。
鋤累了,她坐在草地上,扭開了水壺,喝了幾口水,然後起身,繼續去乾活。
這一鋤頭下去,隻聽見“哢吧”一聲,好像鋤頭鋤到了什麼東西,她用力抽了抽,卻怎麼也抽不回自己的鋤頭,鋤頭好像是被什麼東西給卡住了。
農婦好奇地自言自語道:“怎麼回事?”
她蹲下身子,徒手扒拉地上的草和泥土,扒了好久,看見一層白骨,開始她並沒有害怕,以為是鋤頭鋤到了動物的骨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