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椿恨不得撲上去咬死他,抄起腳邊的石頭塊兒就衝他砸了過去:“你再敢胡說一句試試!”
陳元軼側身避開,唇角一挑,還想說話,沈椿已經毫不猶豫地轉身走了。
他下意思地抬步想攔,但想到她如今身份今非昔比,稍頓一下之後,又按捺住了。
不過片刻,代王從垂花門後繞了出來,饒有興致地問:“我方才瞧你和謝家那位小夫人聊的火熱,怎麼?你竟和她認識?”
陳元軼一笑:“王爺忘了,我們是同鄉。”
代王上下打量他幾眼,笑著搖了搖頭:“隻怕不止是同鄉那般簡單。”
陳元軼道:“王爺英明。”他附耳過去,低聲說了幾句。
代王眼睛一亮,笑容玩味:“你和那位謝夫人竟有這等淵源。”他哈哈一笑:“上回是我疏忽,這把合該他謝鈺栽我手裡。”
陳元軼遲疑了下,似乎有些不情願:“王爺的意思是要把謝鈺夫人曾為我之侍妾的事兒公之於眾?”
代王輕輕擺手:“那多無趣,最多是讓謝鈺丟些臉麵罷了。”他手指輕點下頷:“讓我想想,怎麼走這步棋。”
他又問:“她曾為你侍妾的事兒,你手頭可有實證?”
陳元軼拱了拱手,微笑:“王爺放心,我當初為了讓她妥協,自然費了一番手腳。”
回去之後,沈椿就有些心神不寧的,但她現在也是個見過世麵的人啦!她現在是謝鈺的夫人,見過皇帝大老爺,見過王爺,早已經不是當初鄉下的
再說了,當初明明是陳元軼用各種毒計陷害她,威逼她就範,她又沒做錯事,更不曾真當了陳元軼的妾,她有什麼好怕的!
陳元軼要是敢出去胡說八道,她就敢告她誣告,最好讓謝鈺把他抓起來亂棍打死!
沈椿心裡安生多了。
正好謝鈺也在這時候回來,他難得沒什麼公事,便在寢院處理一些雜事,長樂拿了一遝拜帖過來,需要他落款簽名。
雖然他名字隻有兩個字,但拜帖卻有一百來張,謝鈺換了隻細毫毛筆,俯在桌案前認真地寫字。
他寫了約莫十來張,衣袖忽然被人拽了拽,他手腕一頓,就見沈椿眼巴巴地站在他身後。
他問:“何事?”
沈椿眼睛亮亮的:“我來幫你簽名吧。”
見謝鈺輕輕挑眉,神色有些懷疑,她一臉認真地道:“我現在會寫你的名字了,我專門練過。”她簡單的字認得差不多了,今天剛開始學寫字,第一個練得字就是謝鈺的名字。
她這兩天出門,也見了一些彆家的夫人,多少了解了一些高門規矩,正常情況下,新婦進門,都是要先見過家中親戚,然後跟著婆母學習家中規矩,和丈夫出門待客,幫著交際應酬等等。
她呢?謝家的親眷她幾乎沒見過,大婚這五天,她就窩在院子裡,想出門走動都不知道找誰,長公主不喜歡她,甚至連拜見都不叫她拜見,更彆說提點教導了,謝鈺倒是沒拒絕帶他出門,但也不曾跟她交代過他的任何事,他的差事,他的人際,他的喜好憎惡,她都一無所知。
其實她這五天過得相當清閒,但這種清閒讓她十分不安,就是她在鄉下的時候新娘進門也得跟著學東西呢,誰家新婦進門婆家啥也不教啥也不學的?除非他們沒打算認這個媳婦兒。
雖然出門在外謝鈺都是全力護著她的,但她能感覺到,謝鈺護著的是‘妻子’的這個身份,而不是因為對她有什麼特彆的感情,也就是說,換個人當他的妻子,他依然會如此,這是他的原則。
更彆說倆人現在連同房都沒有,謝鈺對她完全沒半點興趣。
她有種隨時會被拋棄,隨時會被取代的惶恐,忍不住想要找些事情做,證明自己並不是完全的一無是處。
謝鈺想了想,抽出一張宣紙遞給她:“寫出來我看看。”
沈椿信心滿滿地從筆架上取出一隻最細的毛筆,懸腕用力,認認真真地寫下了‘謝鈺’兩個字,興衝衝地抬頭:“我寫的怎麼樣?能代你落款了嗎?”
看著那歪歪扭扭的筆畫,缺胳膊少腿的部首,謝鈺雙唇動了動,下意識地調開目光,似乎不忍直視。
沈椿在他的沉默裡得出了答案,霜打了的茄子似的,垂下腦袋:“不好看嗎?我練了好久的。”
謝鈺從她手裡接過筆:“我自己寫便是。”
為了證明自己不是完全沒用的,沈椿圍著他轉了幾圈,不甘心地道:“那你餓不餓?你喜歡吃什麼啊?我去給你做。”
謝鈺神情好似極為專注:“不餓。”
沈椿好像一隻圍著主人轉來轉去的貓兒:“那你渴不渴?要喝茶嗎?”
他眼皮甚至未抬半下:“不渴。”
沈椿是村裡有口皆碑的勤快小孩,並且堅信勤能補拙,她不死心地問:“有沒有什麼我能幫你的?”
謝鈺居然微微頷首:“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