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對著對方的沉默,李誌昊也沒有催促對方。
辰哥說了,這樣的談判,誰先沉不住氣,誰就輸了。
況且沐辰已經給他交了一個底,所以對於價格這方麵,他完全不用太過操心。
約莫過了兩分鐘,張楠直接給出了一個數字:200萬元!一首歌200萬元!
不得不說,沈靈希給的這個價格可謂是非常高的一個價格了,哪怕是一些處在頂端的音樂製作人,也不一定能夠擁有這樣的天價歌曲。
和前世不同。
這個世界對於作品版權的保護超乎想象。
關於歌曲的購買方式也和前世有所區彆。
不再是要麼買斷版權,一錘子買賣,要麼支付一筆演唱權的方式,後續版權所得再歸版權人所得。
這個世界都是默認,原創人發布的作品,其所有版權收益都無條件歸版權人所得。
而歌手想要向音樂製作人邀歌,其隻需要支付一筆演唱權費用即可。
並且越出名的歌手,支付的演唱權費用越低。
因為這其實是一種互惠互利的合作方式,當歌手知名度越高的時候,意味著你的歌經過她的發布之後,其傳唱度也會更高,這也意味著詞曲家後續得到的版權收益也是水漲船高的。
所以詞曲家如果要選擇將自己的歌曲演唱權賣給歌手,其價格並不僅僅根據詞曲家的級彆來決定的,而是會綜合考慮歌手的人氣和影響力。
像沈靈希這樣有人氣又有影響力的歌手,就算是和頂尖的詞曲家合作,一般收費都不會很貴的。
很多詞曲家為了和人氣歌手合作,甚至隻會象征性地收一點費用,他們巴不得對方能夠唱自己的作品,一旦歌曲成為了熱門曲目,那麼他們的收益將會源源不斷。
有時候,短期的利益不重要。
這也是說為什麼這次沈靈希給了天價。
換做以往,這筆費用已經夠她收錄好幾首歌曲了,但好的歌曲、契合自己的歌曲,比什麼都重要。
沈靈希不覺得這個價格貴,反而因為遇到了這樣的好歌感到由衷的高興。
對於這個價格,也是符合沐辰心裡預期的。
“非常高興能夠和沈靈希小姐達成合作,這個價格我們也是比較滿意的,如果沒有什麼問題的話,我待會會把合同發過來……”
李誌昊也沒有任何猶豫,聽到價格的時候就直接應了下來。
張楠和沈靈希在電話那頭暗自鬆了一口氣,隨後喜笑顏開,隻要拿下了主打歌,後續專輯具體的事宜推進估計就很快了……
掛斷電話後,沈靈希的臉上難得露出一抹興奮之色。
張楠見狀,忍不住白了沈靈希一眼:
“這下你可以安心地開展新專輯接下來的工作了吧?也不知道你哪來的執拗性子,不收到你百分百滿意的歌曲,連專輯都不願意發了……”
“不過這八爪魚到底是圈子裡的哪個啊?唱功了得不說,寫歌才華更是不容小覷,可惜打聽了一圈,也沒幾個人知道……”
“其實對於他的真實身份我反倒不怎麼好奇,隻要能保持長期合作關係,是誰並不重要。”
沈靈希倒沒有自家經紀人那麼八卦,對於她來說,八爪魚也不過是一個她比較欣賞的原創音樂人罷了……
“那倒也是,不過他這個經紀人的聲音聽起來怪怪的,一個男人怎麼會有這麼夾的聲音,你不知道他剛剛說話的時候,我直接雞皮疙瘩就起來了……”
沈靈希搖了搖頭,無奈地看了一眼自家經紀人,“楠姐,你這樣評價彆人,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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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邊,李誌昊幾乎在掛斷電話的瞬間,另一個電話就見縫插針地打了進來。
是娜姐的經紀人。
幾乎用了同樣的套路,兩邊都給出了200萬的高價。
李誌昊知道,這潑天的富貴,終於要輪到沐辰了。
“辰哥,都已經搞定了!”
李誌昊第一時間就找到沐辰,一臉興奮地彙報著自己的戰果,不對,應該是屬於沐辰的戰果。
他的臉上還覆蓋著些許潮紅。
一天談下來兩單600萬的大生意,說不激動那是假的。
相比之下,沐辰就顯得尤為淡定了。
這些事情都在他意料之中。
而搞定了關於邀歌的相關事宜後,沐辰也全身心地投入到了明日拍攝的過程中。
傍晚時分,他終於接到了綜藝總導演李兆鬆的視頻通話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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