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靜之一夜未眠。
這讓他難受的有種恨不得去死的感覺。
整整一晚上,天知道他是怎麼活過來的。
熬夜碼字的活,真就不是一般人可以做的。
恐怕唯有那些長相帥氣,氣質儒雅隨和,英俊瀟灑的網文作者可以辦到了。
整整一晚上,他寫了不下七八篇的長短篇各種網文大綱出來。
就這產量,讓後世那些網文作者看到足夠他們羨慕死。
可惜啊,他們沒穿越。
姓藍的一家子也不是什麼好人!
老奶奶美滋滋的說要請自己吃飯,還專門做了什麼人參鹿茸老鱉湯給自己。
可一喝完湯,轉頭就把紙筆丟給了自己。
丟下一句不把石頭記大綱寫完不準睡覺,老太太就回房睡覺去了。
藍小妞更不是什麼好東西,一口一個靜之哥,說是陪著自己寫大綱,轉頭就四仰八躺的鑽回了床上。
至於藍二,這混蛋就不是人,一個勁的讓自己先把齊天大聖寫出來。
你們這一家子,特麼都中了話本的毒是吧!
好不容易把齊天大聖搞出來了,藍小妞又醒了。
一來二去,直到臨近天亮,才放過自己。
你以為這就完了嗎!
不,並沒有!
失了良心的藍小妞把自己關在了小院裡。
並且安排了兩個下人二十四小時跟著自己。
美其名曰,為了咱們的書鋪能夠早日開業,你還要再加把勁,把剩下的都給寫出來。
重點是偵探小說,我愛看!
你看你大爺啊!
方靜之不想寫,可兩名胖胖的婢女在他麵前玩了會青龍偃月刀。
他果斷選擇從心。
幸好自己穿越以後,記憶力變得十分的好,能把前世看過的小說劇情都記起來。
而且這個年代沒有什麼幾百萬字的長篇巨著,也有炭筆讓自己使用,不然就是拿著毛筆寫大綱都能把自己累死。
要命的是,自己一邊寫,藍小妞還就在一邊看著,時不時的就要提些稀奇古怪的問題。
為什麼狄仁傑是神探,他不是文臣嘛,為什麼人都燒了,骨頭還會留下信息。
為什麼署名要叫唐四公子,而不能是唐三公子呢。
為什麼,為什麼!
方靜之現在滿腦子都是這三個字!
還能因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