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是這樣麼……也許那個老太婆說的真是對的。”在大笑了很久後,風魔小太郎緩緩地直起腰板,幽幽地說。
“什麼是對的?”愷撒沒能理解風魔小太郎話裡的意思。
“我家那個老太婆說的那些話,也許男人真的搞不懂到底什麼是愛情,也可能隻有我搞不懂。”風魔小太郎緩緩地說,“年輕的時候我的確追求過她,這麼說起來其實我都快忘了她老的時候是什麼模樣,因為我都不想用正眼瞧她,我隻隱約記得她的身上是腐朽的枯木柴味。”
“但老太婆年輕的時候完全不一樣,我記得她年輕時候的模樣,那時的她也是一等一的美人,一雙腿修長得像是夏天抽條的柳枝,我就是被她那雙長腿吸引住的。”風魔小太郎滿臉追憶地說,“我喜歡看她跨上摩托車的樣子,她喜歡飆快車,那時候我覺得這個女人真是酷斃了,這麼拉風的女人誰會不喜歡呢?那時候我在心裡發誓我一定要把這個女人追到手。”
愷撒深表讚同的點頭,他的腦海裡全是諾諾開快車的模樣……諾諾、失吹櫻,還有酒德麻衣……他知道的這幾個開快車的女人的確都拉風極了。
“我是個自尊心和勝負欲都很強的男人,老太婆年輕時也一樣,為了她我也去學了摩托車。”風魔小太郎說,“忍者的平衡性是普通人比不上的,我學得很快,沒過多久我就掌握了比她更高超的摩托車技,但我沒有告訴她,相反的,在每次比賽的時候我都故意輸給她。”
“不是因為照顧女孩的自尊心吧?”愷撒看著風魔小太郎說,“風魔老先生輸給夫人,是為了最後贏過她對吧?”
“加圖索君,你很懂哦。”風魔小太郎衝愷撒擠眉弄眼,就像一起蹲在街邊討論女孩、誌同道合的損友,“最後一次賽車在雲取山,是東京都附近最高的山峰,位於埼玉縣和山梨縣交界處,海拔足足兩千多米,山路崎區,我們約定率先跑到半山腰神社的人是贏家,輸家要無條件答應贏家一個要求,老太婆很爽快的就答應了,因為在那之前我從來沒有贏過她,她在賽前立下豪言說要徹底征服那段陡峭的山路,連帶著一起征服我……她信心滿滿地擰動油門,然後被我甩在身後。”
“比賽的結果毫無疑問的是我贏了,那天我們在神社裡一起度過了一個美好的夜晚,第二天我就扛著她回到了風魔家,仿佛是在對全世界宣告這是我憑本事征服的女人。”風魔小太郎頓了頓,在說出這段話時他的語氣像個意氣風發的年輕人,然後又變得迷惘而滄桑,“毫無疑問那時候我是愛她的,但這份持續了多久呢?一年?兩年?還是撐到了第三年……我也不知道,我不知道我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對這個我曾經怎樣也要追到手的女人無感甚至是厭煩,她明明還很年輕,可我卻覺得她越來越不好看了,她嫁入風魔家之後就再沒騎摩托車。”
“女人愛上了一個男人,最終犧牲了一切成為了他的附庸品,卻換來了男人的嫌棄與背叛。”櫻井七海冷冷地說,“不僅是風魔夫人,還有我和那些更年輕的女孩……你愛的真的是某個特定的人麼?不,你追求的永遠隻是更新鮮更刺激的感覺。”
“或許吧愛子……不,或許櫻井家主你說的是對的,我已經這麼老了,卻也沒搞懂愛情這種東西。”風魔小太郎低聲說,“前幾天的夜裡我一個人進了山,去拜訪了那個老太婆的墳墓,我沒有告訴她最近蛇歧八家發生的大事和我的煩惱,我隻是幻想著她年輕時候的模樣,想象著她還是那個騎著摩托車的拉風的年輕女孩,和她聊聊天,然後道了個彆……哦對了,她的墓碑是座摩托車的石凋,這是她生前要求的,上麵貼著她賽車時的照片,威風凜凜的,像個女牛仔。”
風魔小太郎的聲音不小,在場的黑道應該都聽得很清楚,但是和之前相反的,那些議論聲都消失了。
愷撒也隻是點點頭,敢於在這麼多手下麵前承認自己年輕時做出的荒唐事,即便雙方是處於敵對的立場,並不妨礙他對這位老家主肅然起敬……而沉默地傾聽便是對這這個老人最大的敬意。
“我和加圖索君你聊這些,並不是為我年輕的時候做過的那些荒唐事辯解,而是想要告訴你,這就是一位家主,有血有肉的普通人。”風魔小太郎看著愷撒的眼睛說,“我會露怯也會犯錯,年輕的時候我嚴禁家族裡有人議論這些,那是因為我一直在逃避,但現在如果你們打算用我過去犯下的錯來要挾我,那我就主動把我的軟肋暴露在你們麵前。”
“為什麼?”愷撒不解地問。
“因為你們即便知道了我的軟肋在哪,也沒辦法觸碰到它,風魔家家主的身份早就為我披上了一層堅硬的鎧甲,作為家主的我,可以放棄我辛苦了大半輩子攢下來的積蓄,作為家主的我,可以放棄那些大腿光滑、渾身散發著鮮花香味的女孩子們,作為家主的我,可以放棄那些陪伴了我六十多年的老夥計們……我連自己的性命都可以放棄,你們還有什麼東西可以威脅我的呢?”
愷撒能夠感受到此刻從老人的身上迸發出的一種名為“覺悟”的東西,風魔小太郎說的話不是假的,他敢於坦誠的把所有的弱點暴露出來,就代表著他已經和那個作為普通人的風魔小太郎作彆……現在的風魔小太郎站在愷撒他們麵前,就象征著整個風魔家的意誌,是蛇歧八家的八分之一,是日本黑道化身的一部分。
風魔小太郎從中掀開他的和服,他白褂的腰間懸掛著一柄半鞘的短刀,一半雪白的刀身露了出來,刀鋒的那一端藏在刀鞘中,用纖細的紅繩捆著,打著隨時都能抽掉的繩結……如果發生爭鬥,這把短劍怎麼看也不像是一把稱手的武器。
“日本人是不懂一寸長一寸強的道理麼?不說刀比槍慢,這短刀未免也太袖珍了吧?”芬格爾小聲滴咕,“用這玩意和人打架,隻會死的更快吧?”
“那不是普通的短刀,也不是用來爭鬥的,它的名字叫做‘懷劍’,意思是隻刺向自己懷裡的劍,顧名思義,它是用來切腹自儘的,切的是自己的腹,所以它的刀柄和刀鋒被設計為逆刃反握的樣式。”楚子航為芬格爾解釋,“幕府末年時局動蕩的時候,大人物和武士們常常會身負懷劍,以此來對敵人展示他們早已懷揣死誌。”
“風魔家主的覺悟,我們都看在眼裡,並且我們尊重。”聲音從高天原的門口傳來,路明非緩緩走進風雨裡,“但你們有你們的覺悟,我們也有我們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