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的一聲脆響,項南直接把盛滿熱水的玻璃杯子捏爆。
滾燙的熱水頓時淋了他一手,不過他卻似毫無知覺。
“你舅舅、舅媽簡直就是渾蛋,禽獸不如,居然做出這種惡事。”項南咬牙切齒道。
為了一點錢,居然逼著外甥女陪老男人。他可是酒吧看場,也算是道上混的,能不了解那些老男人打得什麼主意麼?
若真隻是唱唱歌、跳跳舞的話,哪用得著付一萬塊錢?分明就是有更大的不良企圖。而他明知如此,居然還要逼黃姝去做,真是毫無親情,毫無人性可言,簡直就是畜生。
“你彆生氣,手紮傷沒有,燙傷沒有?”黃姝被項南的反應嚇了一跳,連忙衝過來,緊張的握住項南的手。
卻見他的手隻是濕了,並沒有被燙傷,也沒有被紮傷,這才鬆了一口氣。
“其實他們也是窮怕了。”黃姝歎了口氣道,“我舅媽沒工作,我舅舅說是酒吧看場,其實根本不是什麼正經工作,也沒有正經開支的。
他們就靠著在家裡開個麻將館,招待客人,賺點茶水錢而已。那人給了他們五千塊,是他們差不多一年的收入,他們自然會眼紅。”
汪海濤名義上是酒吧看場,其實不是什麼正經工作,也不算是酒吧的正式員工。
他就類似於《征服》中宋老虎那樣的角色,練過武、坐過牢,有一定江湖經驗,所以在酒吧、舞廳、夜店這類地方看場,收點乾股、分紅,或者孝敬。
但是汪海濤的位份遠不及宋老虎,甚至連宋老虎的弟弟都不如。在道上來說,他也就是個小混混。
他的外號叫“汪癩子”,一個“癩子”就已經說明,他不是什麼大人物,是靠著玩賴皮、不要臉、滾刀肉在道上打混。
這樣的人,自然也不可能賺到什麼錢,最多也就是混個臉熟,蹭點吃喝罷了。所以他對區區五千塊錢,才那麼看重,甚至不惜出賣自己的外甥女。
反正這也不是他第一次出賣親人了。
九四年豔粉街動遷的時候,他為了多拿一點動遷費,就敢把老娘鎖在屋子裡,並在屋子外麵澆上汽油。親娘老子都豁得出去,何況區區一個外甥女。
……
“你就彆替他們辯解了。為了錢就要把你賣了,這種人連禽獸都不如,你還拿他們當親人?”項南撇撇嘴道,“彆傻了,他們但凡拿你當親人,也不會逼你做那種事的。”
黃姝難過的低下了頭。
她心裡清楚項南說得是真的。舅舅、舅媽的確沒把她當親人。
她在舅舅家一點地位都沒有,學費、生活費、書本費,都靠她自己掙,從來沒敢打擾過舅舅。
即便如此,他們還不滿足,還要她賣身賺錢,的確是太過分了。
“黃姝,你必須跟他們劃清界限。否則有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項南又勸道,“你以後就徹底淪入地獄,永遠都不可能翻身了。”
黃姝沉默著點了點頭。
項南所說的確是事實。
她在酒吧跳舞的時候,她那些舞伴,很多都是這樣子的。
她們原本也都是良家子,但或是被人騙了,或是被人逼迫,或是自甘墮落……總而言之,走上這條邪路後,就沒可能再離開。
而她們在舞台上看著光鮮亮麗,搖曳生姿,其實都有各種各樣的病,而且也基本攢不下錢。
因為她們賺得多,花得也多,天天抱著“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理念,過著醉生夢死、一塌糊塗的生活,人不人,鬼不鬼。
正因為見這樣的人多了,黃姝才不願意繼續待在那個爛泥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