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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嘭!”
一聲巨響,將躺在床上睡覺的張暘驚醒,一個彈跳從床上坐了起來,伸手就去摸放在枕頭下的伸縮鐵棍。
“彆動!”
一聲低喝在耳邊炸響,冰冷的物體抵在赤裸的上半身上,張暘呆住了,老老實實的慢慢收回伸出去的右手。
“不動,我不動,彆開槍。”
哢噠,燈光亮起,慢慢回頭,張暘看清了用槍抵著自己的男人,以及屋子裡如臨大敵,持槍半包圍自己的人。
便裝,脖子上掛著證件……是警察!
看清後張暘鬆了一口氣。
沒錯,雖然被槍頂著,但在確定衝進來的是警察,而不是其他人後,張暘實實在在的鬆了一口氣。
畢竟警察還是能講道理的,而有的人卻無法講道理。
“各位警官,你們,你們是不是敲錯門了?”
張暘很確定,自己平日裡除了生活所迫會從一些路人那裡借點錢花花外,並沒有做什麼傷天害理的大事。
就連溜門撬鎖的入室“借錢”都沒做過,即使這事對於他來說並不算太難。
但他專門研究過刑法,知道入室,和向路人借錢的區彆。
向路人“借錢”夠刑拘的起始金額是五千,而入室“借錢”,隻要你做了,不管有沒有拿到錢,都得刑拘,甚至判刑。
孰輕孰重,他還是分得清的。
所以,如今麵對這麼多警察砸壞自己的大門破門而入,還用槍指著自己,張暘的第一反應是:警察砸錯門,找錯人了。
至於已經破爛的木門,他是提都沒提,連問話都隻敢用“敲”字。
“張暘?”
名字沒錯。
“是我,警官。”
“那就沒錯了,這是傳喚證,跟我們走一趟。”
“……能讓我穿件衣服麼?”
“彆耍花樣!”
“不敢不敢。”
環視一圈,五六個持槍的,自己能耍什麼花樣。
隨意穿上一件短袖t恤,一條運動短褲,穿上運動鞋,連襪子都沒穿,就被一對銀鐲子戴在手腕上,拉走了。
……
楊慶區分局刑偵大隊。
審訊室。
“姓名?”
“張暘!”
“性彆?”
“……男。”
“……”
“知道為什麼帶你過來麼?”
“……不知道。”
“老實點!”審問的警察一巴掌拍在桌子上,瞪著坐在鐵椅子上,戴著手銬的張暘,厲聲喝道。
張暘身體一抖,倔強的仰起頭:“警官,你們大半夜的破門抓我,我是真的不知道怎麼回事,要不,您幫我回憶一下?”
他是真的不知道。
從開始到現在,一直迷糊著呢。
“哼,不見棺材不掉淚。”警察冷哼一聲,唰的站起來,拿著一張照片走過去,拍在鐵椅子前的小桌板上。
“看看,認識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