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件事要麻煩你。”項安道。
“老大!您讓我辦事,那是我的榮幸,怎麼能叫麻煩呢?您說吧?先從哪個城開始打,隻要您的名號一亮出來,大夥們保證馬上從四麵八方集合起來!還有那個q,隻要您動真格……”
“……不是,不用!”項安咳了一聲,立即打斷道,“是這樣,好像還留著不少存款吧?”
“啊!您是要從經濟領域著手?這方麵我……”
“咳!不是……我隻是……”項安說著頓了頓,終於還是乾咳一聲,厚著臉皮道:“隨便你怎麼想吧,以你的名義替我在黎城置辦點產業,一是在西城區美食街給我弄幾家好店,二是在c08柱附近買個可以住的地方。”
“是!屬下這就去辦!”
“……”
電話掛斷。
項安有點頭疼。
這幫崽子,過了這麼久,還是老樣子。
要不是那筆錢他絕對不能親自沾手……
算了,管他們那幫孫子!
就算淩樂答應交往這件事簡直跟玩似地,那也是交往!
先下手為強果然還是有道理的!
……
項安雖在黎城大學掛了一年名,可真正踏入黎城,還是在昨天。
他是一路追著狸鴉的活動痕跡來到這黎城的,所以暫時還沒有固定的住處,隻是在“船塢”落了腳。
“船塢”是提供公共入網設施場所的統稱,類似於舊世界的“網吧”與“旅館”的結合。
總之,也正是因此,一旦賬戶餘額吃緊,他甚至連繼續在裡世界活動都做不到。
沒錯,他是有錢,他也可以讓屬下以彆人的名義、用他的財產買下一些東西方便他使用,但是他就是不能和那筆龐大的個人財產有任何直接聯係。
因為那個殺死過他一次的家夥,還好好地活在這世界上!
一旦他被發現還活著,免不了又是一次麻煩。
所以,個人的經濟問題,還是隻能由自己來解決了。
想到和淩樂的第一次見麵是在獵人酒吧,項安又有些蠢蠢欲動。
她願意和他組個團隊接任務嗎?
會不會嫌麻煩?
會覺得好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