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拾好燈具,眯了幾小時後,允之坐地鐵又換乘巴士,再走了一段路之後,才到姐姐住處。
剛過六點半,姐姐回來了,看著滿桌子的菜。“這麼多,吃得完嗎?”
“特意給你補補,我還帶了瓶香檳!”
“花了不少錢吧!買什麼香檳啊?”
“客戶送的!”隨意編了個理由。
“還是妹妹想著我!為了趕工,今天都沒喝水!”慧之倒了一杯,“嗯,很好喝!”
“姐,給你的化妝品,打折的!”
“下次彆花冤枉錢,效果都差不多!”雖然這麼說,可她非常喜歡,平時用的最貴也就幾十塊,連忙對著鏡子試口紅。
姐姐一笑,眼角有皺紋,允之有點傷感。
小時候,兩人被舅媽趕出家門,到姑姑那住了幾個月,又到三個叔伯那輪流待一小段時間。
後來,兩個未成年人被決定單過。
親戚說每月給點錢,實際時有時無,倆人也是饑一頓飽一頓,後來乾脆不給。
最後,兩人一合計,她掙錢,允之讀書。
於是,姐姐去餐廳端盤子,因為拿了要倒掉的剩菜回家,被汙蔑偷東西,被打了耳光,扣了錢,還被老板裁掉了。
允之永遠不會忘記姐姐那天回來,臉頰被打腫,嘴角流了血,還笑眯眯的說:“彆擔心,姐姐會養你!”
店裡的老廚師看她們可憐,覺得老板也不是良善之人,辭職帶著姐姐到另外的餐廳打工,吃住才有了保障。
後來,為了多掙點錢,她去工廠打工。
要不是姐姐,或許我早餓死了,哪裡還能上大學。
想想姐姐快三十了,年齡對女生真的太殘酷了,“姐,彆上晚班了!”
“嗯,給你說個好消息,我工資漲了五百!”
“太好了!”可允之心想,還是趕緊找機會給姐姐介紹份輕鬆點的工作,待在工廠,這麼封閉,到哪找男朋友。
她想告訴姐姐結婚的事,可霍震凱連個結婚戒指都沒給,他所有的社會關係,自己一無所知,試探道,“姐姐,你覺得,我要是閃婚……”
話沒說完就被姐姐駁回,“不行,不了解就結婚那可不行解!”
“嗯!”
“允之,我有男朋友了,跟你同齡,長得很帥,也是我們廠的,管物料!”姐姐繪聲繪色的描述。
可允之卻覺得不太靠譜,“你悠著點!叫他過來,給我瞧瞧!”
“他在加班,下次吧!”
吃完飯,兩人聊了好久,姐吃完飯又要回車間,允之便獨自趕到站台。
“在哪?”霍總剛好在高速路上,發來微信。
她發了個定位。
“去這裡,要多長時間!”霍總問小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