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發愁間,程朝奉說“不瞞你說,王朝奉看上了你的娘子。如果你能讓你娘子陪他一次,說不定你的酒樓生意很快就會好起來。”
李方哥再次動搖了。
玉嬌聽說後心如死灰。
在晚上王朝奉到了玉嬌房間時,卻隻看到了玉嬌的屍體。嚇的他屁滾尿流的跑了。
剛好街上有個化緣的和尚,和尚心中好奇:這人咋慌慌張張的,跑啥呢?
看著門開著,就上樓去,結果一看:有死人!地上還有一攤血。當即嚇的暈了過去。
而回來的李方哥看到自己媳婦死了,猜到是因為不想伺候王朝奉而自殺,但是他又痛恨程,王二朝奉,於是去縣衙告狀。
縣衙收了程,王二人的銀子,三人密謀一番,決定有遊方的和尚背鍋,就說是和尚要偷東西,碰見被玉嬌發現,二人爭執之間,玉嬌被和尚殺死。
人命案就此草草結案。
李方哥知道和尚不是凶手,悔恨不已,放火燒了酒樓。
而和尚更是冤屈:我啥也沒乾,就是有個好奇心,咋還連命都搭上了呢?
生薑問和尚:“那你有名字嗎?”
“沒有。”
“那就叫你無名吧”
和尚……好像也沒錯哈。
“我想要洗脫冤屈”無名說道。
“如你所願,稍等片刻”說罷生薑閃身不見。
“犯人無名,你可認罪?”
生薑聽到縣令質問,當即回道“和尚無罪,不認。”
縣令大怒,“我看你是不見棺材不落淚!來人!給我打50大板!”
生薑笑嘻嘻的拿著個破扇子,搖起來:“50?20行不行?”
縣令以為生薑怕了,開始討價還價:“20?不行!最少40!”主要是怕把你打死,沒法畫押了。
“30?”生薑又問。
“30就30!來人!按下和尚,行刑”縣令得意道。
正要行刑,外邊突然來了個一大一小兩個人,說要狀告一個和尚,偷了他們家的包子吃。
縣令問是哪個和尚?
那邊大人說:“一個瘋瘋癲癲的和尚,”看到生薑,眼睛一亮,“就是他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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