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他們倆的供詞放在他麵前後,張南生的心理防線最終崩塌了。
其實,交不交代不過是時間問題。
不論是在台麵上看著多威風的,進去要不了幾天就軟下來了。
燈會一直開著,工作人員輪流進去等著記錄交代的東西,所有的東西全部都包起來的。
不管是誰,隻要進去要不了幾天,人都會一下蒼老多少歲,看著就可憐。
涉及此案的原中原省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崔英傑,也接受了巡視組的調查問話。
考慮到他的認錯態度積極,再加上,也為牡丹市的發展做過貢獻。
省委也為其“求情”,巡視組決定其他網開一麵,沒有對其進行“雙開”。
最終隻是責令其提前退休,並且隻享受正廳級乾部待遇。
中原省省委還對牡丹市的主要領導進行了調整,原牡丹市市委書記閆慶林在工作中存在失職行為,被免職。
原牡丹市市長經過調查核實,存在過失行為,決定撤銷其黨內職務,並進行政務撤職處分。
調查結束的一周後,中原省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張南生等人進行了審理。
這也是按照以往的慣例,防止出現腐敗問題,廳局級乾部省內異地審理的原則。
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牡丹市原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張南生和牡丹市原紀委書記黃建雲,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進行了公開宣判。
經查明:在20xx年至20xx年,被告人張南生在擔任牡丹市城北區委副書記、區長、區委書記、城北區鎮兩級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期間。
任人唯親,在明知張賢勝在工作中存在嚴重的危急行為,未對其進行資格審查的情況下。
仍然授意下屬將張賢勝推選宋縣副縣長兼公安局長,構成濫用職權罪,且情節特彆嚴重。
200x年7月至20xx年8月,被告人張南生在任牡丹市城北區委副書記、區長、區委書記、牡丹市副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
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2886288萬元,數額巨大,構成受賄罪。
張南生歸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係坦白,可以依法從輕處罰。
自願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可以從寬處理。
案發後,積極退贓12886288萬元,並繳納罰金50萬元,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20xx年x月,中原省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濫用職權罪判處被告人張南生有期徒刑八年。
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張南生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50萬元。
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50萬元。
經查明:在20xx年至20xx年,被告人黃建雲在擔任紀委書記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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