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秉義被保密局潛伏特務追殺前,正在南京某橋監獄勞動改造。
他因逃跑,以及當事人指控嫖娼,被接管警署的軍管會勞動教養。
那段時間,他不修邊幅,精神頹廢、絕望。背也弓了,一米八的個頭矮了不少。
漂亮的二八分,已成狗爬子頭。燈籠眼暗淡無光,大門牙是否影響形象,也無所謂了。
當然,牛脾氣一點都沒改。
他每天勞動結束,必須給監獄領導交書麵思想彙報。
為省事,他一氣寫了十幾張。
開頭格式自創,內容基本相同。收工後抽一張,填上當天日期了事。
一、彙報人:肖秉義(字:斯人)。
二、性彆和出生年月日:男,民國十三年五月十七日生人。
三、文化程度:中央警官學校正科畢業(因思想泛紅,畢業證被校方扣發)。
四、個人婚姻狀況:未婚(未婚妻在路上)。
五、家庭成員、職業:父親:肖有財(警察,被鬼子開除)。
母親:楊玲(家庭婦女,兼小學代課教師)。
六、家庭住址:南京郊區橫南鎮街上(沒有編號,問一下就知道)。
七、解放前職業:南京市南區警署警察(152天,差半天)。
八、就職前職業:撿垃圾(現在稱環衛工人)。
九、勞教前職務:警察小組長(探長辦公室沒來得及坐進去)。
十、曾任職務:南京城垃圾界“西南王”(相當於現在政府副區長級彆)。
……
保密局潛伏特務對他下達追殺令,都認為他乾了一件大逆不道的事。
那天是南京解放第24天:1949年5月17日。也是他24歲生日。
一大早,他被接回已更名南京市南區公安分局操場。
南區公安分局長朱大明冒雨宣布,結束了他二十多天的勞動教養。
準確的說,是為他平反昭雪。
這就意味著,他還有被解放軍留用之可能。
他太需要這個崗位了。
不隻為拿薪水養家、還債,更為實現從小神往的“神探夢”。
豈料,中午一頓酒,下午參加了一場“實彈演習”,夢隔千裡了。
他清晰的記得,那天上午辰時,南京地區下起了毛毛細雨。
進入午時,因急於回家接受父母的生日祝福,順便給分彆二十多天的父母報平安。
他回宿舍,換下濕透了的衣服,發現褲兜有紙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