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當晚在朋友家喝多了酒,四點醒來,急著回家。
路過拱橋,發現有人酒氣熏天,靠著橋欄杆,兩腿伸直,耷拉著頭坐那兒。
他以為酒鬼醉酒了,沒在意。
後又發現,橋東頭一小叫花子昏迷在自行車旁。又發現他口袋有一遝塊票。
估計小叫花子偷了酒鬼自行車和錢,急著離開。慌不擇路,摔暈了。
便想問酒鬼有沒有少錢,自行車是不是他的。
酒鬼喊不醒,推推他,倒了,這才測他鼻息,沒氣了。
電筒照他全身,上身乾乾淨淨。下身穿褲頭,人已涼了。
他認定,小叫花子謀財害命。不僅偷了酒鬼自行車和錢,還撞死了他。
現場勘驗完畢,喊人搬走屍體,將小叫花子抬回關押。
小叫花子醒來,偷偷跑了。估計他會去找自行車,便趕到橋頭。
又發現他正在酒館鬨事,被酒館夥計打得爬不起來。
又抓回去,他死不承認撞死了人。屍體保存在鎮衛生院,正請縣醫院徐醫生鑒定。
肖秉義問:
“你憑什麼認定死者是自行車撞死的呢?”
趙警官回答:
“死者雙腿有自行車輪胎壓痕,照片你也看了。壓痕清晰,雙腿齊展展一條線。”
肖秉義笑笑說:
“那行,自行車也在,我倆模擬一下。看看你估計的有沒有道理。”
他先讓趙警官用自行車,還原自行車現場撞人情況。
趙警官跨上自行車,愣哪兒。左比劃,右模仿,還原不出雙小腿一條線被壓情況。
肖秉義這才點撥他,要他按照死者當時坐姿坐那兒,他推車試試看。
“哎吆,你真壓啊?”趙警官摸著小腿責問。
肖秉義這才拉起他,說了自己的判斷:
其一,你說死者雙小腿有被自行車壓過之痕跡,照片為證,我相信。”
“壓痕恰恰證明小牛隻壓了死者雙小腿。而沒有接觸死者身體的其他部位。”
“照片證明,死者膝蓋以上衣服整潔,沒有自行車壓過、撞過之痕跡。對吧?”
他看趙警官微微點頭,又說:
“其二,人之小腿是非常敏感部位,被自行車壓過,應該很疼。你剛才已驗證了。”
“小牛自行車壓過死者雙小腿,死者應該大喊大叫。而小牛沒聽到任何喊聲。”
“說明被壓之人已死,起碼沒知覺了。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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