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她站在院壩之外,穿著一身紅衣服,既顯眼,又難堪。
身為新娘子,卻沒有一個人來搭理她,她已經非常難受了,生理和心理都承受著巨大的壓力。
蔣雲蘭給彆人講閒話,終於成了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李梅梅想也不想便衝了上來,由於站太久,腳麻了,一瘸一拐的走過來,顯得很滑稽。
“新娘子怎麼是個瘸子啊?”有人驚呼。
“光華好歹是名牌大學的高材生,怎麼看上這種女人啊?”
“就是,就算是城裡的,也不能找這樣的吧!”
“你還沒聽雲蘭講吧?這女的是勾引光華的,主動跑到光華床上的。”
“她也是大學生,但是沒畢業,聽說被學校開除了。”
“聽說以前還打過胎呢!就是因為打胎被開除的。”
“天呐,怎麼這麼沒家教?怪不得她娘家都沒來人。”
“嫁妝也就那麼點兒,光華是虧了啊!”
周圍的人說的話越來越難聽,李梅梅氣得滿臉通紅。
這些人沒什麼文化,說話直白又粗俗,她哪見過這種陣仗,一下子不知所措。
方光華也嫌丟人,所以過來拉她進屋。
看到方光華過來,李梅梅像找到了靠山一樣,指著這群人質問方光華。
“你就由著他們這麼說我嗎?”
方光華拉著她,小聲地說:“彆鬨了,還不嫌丟人現眼嗎?”
她被欺負了,結果方光華還來說她。
“你家裡人傳我們的閒話,你也不管是不是?”
方光華看她不依不饒的樣子,手上用了勁把她往屋裡拉。
李梅梅看自己的合理控訴沒有得到公平的裁決,用儘全力甩開了方光華的手。
冷笑了一聲:“方光華,你還是不是個男人?”
“啪——”
李梅梅捂住了臉,不敢置信的望著方光華。
他——她的丈夫——居然在婚禮時當眾給了她一巴掌。
還真是令人難忘的婚禮啊!
終生難忘。
在她怔愣之際,方光華連拖帶拽的將她拉回了屋,出來時還將門栓給插上了。
任憑李梅梅在裡麵又哭又鬨,他再也沒有回頭。
院壩裡又恢複了熱鬨,仿佛剛剛的一場鬨劇從未出現過。
人們隻在乎吃席,沒人去關注今天是來參加婚禮,本來新娘子才是主角。
不一會兒,酒菜上桌,更沒人注意到後麵那間土房子裡,還有一個慟哭的新娘子。
這個年代的物產還挺豐富的,農村吃席一般都是九大碗再加一個湯,湊成十全十美。
宋菱歌早已餓得饑腸轆轆,什麼都比不上她飽餐一頓。
尤其是鹹燒白,她饞很久了。
吃過飯,宋菱歌不顧蔣雲蘭的盛情相邀,一定要回去。
且不論方家是否夠住,單是她跟方光華之間的糾葛,能留在這裡吃頓飯已是五臟廟作祟,不得已而為之了。
臨走之前,宋菱歌還是走到了木窗戶麵前,喊了一聲李梅梅。
“我們要走了,你自己”
也不知說什麼,宋菱歌想了想,悄悄遞給李梅梅一小袋米花糖。
這本來蔣雲蘭給她路上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