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境事件結束之後,路明恢複了往常的生活。
上學,訓練精靈,回家休息,每天三點一線。
團體賽的事情,官方草草收場,淡化影響,該刪帖刪帖,該辟謠辟謠。
路明重新回到寧靜的日常。
對於這樣的處理方式,他也沒覺得不好。
此行他獲得了巨大的好處,儘量低調,彆引人矚目,才是最重要的。
木秀於林,風必摧之。
他打響了名氣,又靠打反派撈了一筆,什麼便宜都占儘,更要降低存在感,免得被人惦記。
猥瑣發育,消化這一次的收獲,才是他目前最要緊的事。
路明從學校裡走出來,所有老師同學都熱情地跟他打招呼。
這是青少年杯賽獲得冠軍帶來的影響。
哪怕過去這麼多天,他們仍然記得路明在杯賽上的精彩發揮,令人津津樂道。
現在的路明,就算是把校服和隊服當成披風穿在背上,也不會有人笑話他,覺得他逗逼。
反而是他披上校服,有一種莫名的霸氣。
看吧,這就是冠軍!多麼有個性,多麼氣質獨特。
名氣,為路明帶來了光環效應。
他無論做什麼,其他人都會自我攻略,認為他這樣做大有深意,絕不會聯想到他的真實意圖,這貨純粹是逼癮犯了。
等他回到家裡,又遇到上門的客人。
許多人上門,想要拜訪路明,攀交情,順便談談生意。
商業代言,是職業賽場無法避過的一環。
由於路明得到陽城冠軍,名氣也相對集中在陽城當地,來的都是當地公司。
這些公司提前投資路明,簽下代言合同,等到未來全國大賽時,一旦路明發揮出色,這筆投資就物超所值,總比在電視上打廣告劃算且有效。
路明倒也不排斥。
白得的代言費,不簽白不簽,反正就是在隊服上打幾個標誌而已。
但是今天,路明回家,卻遇上一個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剛剛從他家裡走出來。
他趕緊躲在一旁,等那人走後,溜進家裡。
“爸,媽,剛才那人是做什麼的?”
路明隨口問道。
“那人自稱是文物局的,說你上次出去參加團體賽,拿了什麼東西,還威脅說倒賣文物要判刑。小明,如果真拿錯了東西,一定要還給人家。”
路母勸道。
“我能拿什麼東西?”
路明不解:“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上次出去,隻是收服了一隻精靈帶回來,對吧,小雪豹。”
他懷裡一隻帶有豹紋的小白貓,跳上桌子,無辜地叫了兩聲。
可愛的大眼睛,差點沒萌化路母的少女心。
“哎呀,我也知道我們家小明是好孩子,也許他們搞錯了吧,我們家就是平頭老百姓,哪裡有倒賣文物的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