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幾日,大理寺正式調查茉莉刺傷朝廷命官王明一案。左相蕭府雖然沒有明著護短,但暗地裡總有那麼個人在大理寺上下級之間遊說。
大理寺平日裡審查的都是重要案件,茉莉這個案子,其實小到擱在那沒多久就能不了了之的。關鍵兩方背後,王明明著是左相蕭家的贅婿;茉莉暗中有太傅沈府支持。
能在京都混的官員,都不是傻子,明哲保身,兩不得罪才是生存之道。隻有按照本朝律例公正審理,才不授人以柄。
王明確實是受害之人,蕭府訟師舉證皆指茉莉處心積慮殺害王明。匕首雖未刺中要害,但匕首上的毒藥已浸入心脾,即便及時就醫解毒,也留下不可逆轉的後遺症,身體孱弱的等同於遲暮之年的老人。
蕭府要的是能任其擺布的棋子,而不是百無一用的廢人。誰都知道蕭府肯定要撇下王明。
關鍵是,大街上不知何時起,把這件事鬨的沸沸揚揚。王明當時沒了命也就罷了,如今這般田地,蕭府還真不能把他怎麼樣,反而要悉心照料。或者說,王明遲早都是被摒棄的,隻是不能在這個當口,不然左相闔府上下所有人的心思,就昭然若揭了。
左相決不允許一隻螻蟻毀了他蕭家其他兒郎。京都城那麼多眼睛盯著,他有氣也沒出撒。所有事情,他都派人調查清清楚楚,前因後果明明白白。王明該死,但這事打了他的臉!!隻有將始作俑者置於死地,方能解心頭之恨。
茉莉那邊並未請訟師,而是大理寺自己的文書,將事情始末都擺在明麵上。許是同情茉莉家的遭遇,公堂上見證的差人都咬牙切齒的憤懣不已。若王明要是在場,他們定能用眼睛射殺那廝。
原本王明的訟師隻說了近期發生的事情,避重就輕的繞過了緣由。
而大理寺差人將所有事情都始末,連同多年前王明收買歹人,殺害渝城一個小鎮上的百姓都說的清清楚楚。並且將當年作案的人員一同押上公堂,作案的幾人對當年的惡行供認不諱。
結合所有的證人證詞,證據鏈完整。但茉莉殺人未遂,死罪可免,活罪難逃。始作俑者王明,現在苟延殘喘,待身體康複也要伏法。因著王明有官身,從輕發落了。
茉莉與王明一案沒有公開審理,不知怎麼就傳到大街上了,百姓們氣憤不已。
“憑什麼他王明身上幾條人命,判的比苦主還輕?!”
“就是!這還有沒有天理了!”
“哎…說什麼呢!你們第一天知道官官相護?”
“不是喲,我聽我鄰居說,我朝刑律有官身的卻是從輕發落!”
“那也不能這麼輕呀!買凶殺人,不用償命?!”
“誰不說事呢!要這樣的話,那是不是江洋大盜,作奸犯科之人,隻要搖身一變,有個一官半職,都不用伏法了!”
“不是都說,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怎麼不是這樣辦的呢?”
“那你也信!丁丁卯卯的,豈是我們這些百姓能知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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