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跟隨野狼先生一塊出去,到一峽穀中探訪秋天,同樣的旅途,回來後卻發現野狼先生有一張照片引起了我的注意,有一塊牌子上赫然寫著“遇見”兩個字,回憶經曆確實有一塊牌子也曾留意過,但當時不覺得顯眼或不同,也曾拍照,但是沒有單獨以“遇見”為主題。事後發現,不得不佩服野狼先生的洞察力。
“遇見”極普通的倆字,被單獨做成牌子,放在景區裡某個景點,意義就不同了,就有了深刻的含義,代表我們在這裡“遇見”了。
遇見是一種機緣,譬如愛情,往往講究緣分。泰山下麵有一塊大石上就寫著一個“緣”,彼此相愛的兩個人發現了,就要在此拍照留念,證明兩個人有緣,緣定三生,願成就為一段美好姻緣。
愛情是緣分,而緣分始於遇見,很難設想,生命軌跡完全沒有交集的兩個人之間能產生愛情。
一見鐘情,因為遇見了你,那一刻突然天崩地裂,沉寂了千年的心忽然之間動了,狂跳不已,按捺不住,被愛情女神一箭擊中,徹底淪陷,無法自拔,始於初見,源於遇見。
遇見是一種美好的向往,是一種機緣,愛情如此,友情如此,彼此仰慕已久,相見恨晚,但是終歸是遇見了,人生無憾了。很多時候因為沒有遇見的機緣,從而不得已抱憾終身,飲恨西北。
divid='gc1'css='gntent1'scripttype='text/javascript'try{ggauto();}catch(ex){}/script可能有人說,古人的婚姻談何遇見?古時候,人們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完全聽從媒人的搭配和安排,聽從父母之命,那是由長輩根據各自的家庭條件,主觀意識上把自己的子女與將來掛鉤,企圖有個好前程,不管倆人之間是否能搭配,是否合得來,直到入了洞房才算真正的遇見,孬好各安天命,怎麼過不是一輩子。這其中不乏有離奇背道者,不乏冤假錯案。反觀當下,何等慶幸,自己生在當今這個高度發達的現代文明社會,才有了自己說了算的愛情,才有了遇見的權利和自由。
遇見,才有了相識,才有了相愛相戀,才有了美好姻緣,沒有遇見的機緣今生注定無緣無份,儘管走在茫茫人海之中,於千萬人擦肩而過,可能也有心動的感覺,撐著一把油紙傘,飄著丁香一樣的芳芬,有著丁香一樣的顏色,可是你不去主動搭訕,不去主動出擊,可能就錯過了,也可能人家早已心有所屬,你注定相見恨晚。
所以,遇見是緣,珍惜每生命中的一次遇見,好好把握遇見的機緣,你的貴人、你的愛情都在未來的路上等著你,放馬去吧,去找尋、去尋覓那一段美好的遇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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