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個強盜來到我的辦公室裡,指著我窗台上的花說:“我想拿哪盆拿哪盆,哈哈。”另一個站在旁邊的人幫腔道:“他不讓你拿就說我叫你拿的,想中哪個拿哪個,不用客氣。”
這倆人旁若無人地發這一通感慨的時候我就在場,但是倆人像夜裡潛入的小偷一樣肆無忌憚,就像我不在場一樣。另一個還說:“哎,我兒子也特彆喜歡花,趕明兒我帶他來,看他想中哪一盆。”
一個在辦業務的同時不耽誤挑選花,一下就想中那個仙人指,並從窗台上給端了下來,我說:“你一個女孩子能養這種花嗎?再說這是殷文文的最愛,也是我的壓箱底,你給拿走了不就像孫猴子搶走東海神針一樣嗎?”
儘管我一再阻止,但是這個強盜一點不受影響,一下子選中了三盆花,而且都是些有模有樣的花盆,孬的看不上,甚至連我剛買來還沒養過來的文竹也想拿走。當時於主席正好來了,於主席說:“那個不是花了二十塊錢買的嗎?”
divid='gc1'css='gntent1'scripttype='text/javascript'try{ggauto();}catch(ex){}/script於主席可以作證,文竹剛花錢買來,你想中了就想拿走,這和搶有什麼兩樣呢?這是什麼邏輯?真是一點也不見外。
好在千般阻攔,終於拿走了兩盆,我心疼得流血,真想劈頭蓋臉地暴揍他一頓,完全是一個強盜,一點不講武德。
臨走還要走了一個袋子,得有袋子裝起來,並說下回還來,氣得我幾乎要暴走了,世上還有如此不講理的人,彆人的東西拿著就走,真是四六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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