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風有幫華仔創作過【笨小孩】【都怪我】,也寫過【大哥】和柯受良。
歌曲寫多了,就開始沒什麼靈感,加上幕後的工作太辛苦,把自己都累垮了。
港娛樂圈都有條默認的潛規則,就是無論哪有創作者,都會積極邀歌,把自己旗下的藝人培養起來,然後再進撈金。
像奶茶倫、刀郎就是個例子。
這樣做法也沒錯,但對李文東沒用,因為他不想幫彆家的藝人培養起來,有那能力,還不如自己唱。
即使有些歌不想唱,完全可以自己培養個歌星起來。
幫彆人寫歌才多少錢,撐死也就10多萬。
但培養的歌星起來後,讓其去商演,每年至少得有幾百萬吧。
所以他接到華仔、譚校長的邀請後,考都沒有考慮,就直接拒絕了。
硬是把對方的經紀人氣個半死。
要知道他們的藝人是天王級彆的人物啊,華娛最頂尖的藝人了。
能收到邀請,就已經是三生有幸的了,居然沒說到1分鐘,就被掛機了。
“東哥,你為什麼不接受華仔的邀請呢?校長也就算了,但他可是華仔呀!”
潘月嬌一臉不解。
“怎麼?你很喜歡他嗎?”
“還好,不過我很想去看他的演唱會。”
“那你就去唄,彆妨礙我寫歌。”
李文東頭也不抬一下,有句沒句附和道,手上的筆卻一直刷刷不停。
“你怎麼又在寫歌?不是才發行一張專輯沒多久嗎?”
潘雪月嬌湊近一看,發現李文東居然又在寫歌。
“反正無聊,閒著也是閒著,先寫下來,等到78月份再發。”
“欸,東哥,現在新出來的一支樂隊,他們的歌超級好聽,好像叫菲兒樂隊。”
“菲兒樂隊?噢,那個兩男一女組合的樂隊,女的是主唱對吧?”
“對對對,你也聽了嗎?我今天可是聽了一上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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