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放棄追查通緝犯後,我就暫時在城主府住下了。
跟我一起待在這裡的,除了我之外,還有一男一女兩個小孩,對,就是之前在無人區救下的那兩個小家夥。
男孩叫紮克,女孩叫瑞吉,是一對沒有血緣關係的兄妹。為了躲避戰亂,他們跟隨著家人,從拉爾斯王國逃往林德城的。在來這裡的路上,他們遇到了一些吃人的怪物,為了保護孩子,他們的父母失去了生命。
紮克由於年紀稍微大一點,便承擔起來保護妹妹的責任,帶著她來到了無人區,依靠天生的機敏來偷盜度日。
然後他們就被森林女巫給盯上了。
很可憐,但這個世界上可憐的人海了去了,基本上隻要是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悲劇,所以我並沒有太在意,隻準備給他們點錢,然後打發他們去孤兒院。
但也不知紮克這家夥是怎麼想的,非要留下來,想要跟我學習戰鬥的技巧,對此就算是給我當牛做馬也沒有問題。
不得不說,這小子很有眼光,一眼就看出我是這裡最強的那個,但我沒有帶累贅的習慣,所以果斷拒絕了他。
倒是萊奧斯善心大發,決定教導給他一些防身的本事,於是這對兄妹就在城主府暫時住下了,在充當傭人之餘,還能與我一塊兒跟著伊芙學習,
對,我也在學習,或者說這才是我留在城主府的原因。
“一乘以二等於二,二乘以二等於四,三乘以二等於六原來如此,這就是數學,我就說那些商人為什麼算錢算的那麼快,原來還有乘法這種高端的學問!”
我很感動,原來,這就是知識的力量。
以後我再也不用怕那些奸商了!
“伊芙老師,問一下,有沒有什麼能夠加快學習的辦法,你看這裡有這麼多本書,可我看了一上午,才學會了一頁紙的內容,這我得學到什麼時候啊?”
伊芙朝我翻了個白眼,似乎是不想理我,直到我晃了晃錢袋子,她才無奈的轉過了腦袋。
“哪有什麼快速學習的辦法,這種事情隻能積少成多,當初我可是學了三十年呢。”
“什麼!您都30歲了?保養的不錯啊!看起來跟小姑娘一樣。”
“你!!精靈的壽命與人類不同,我們48歲才算成年,相當於你們人類的16歲。”
“嘶!這麼說你已經48了!這麼說,你已經是半老徐娘了?”
“我!!”
“對不起,之前是我不對,你彆看我這樣,其實我對老人家是很尊重的,就連搶他們的時候,我都不會動棍子的。”
“呼,不生氣,我不生氣。”
“以後我對你也會放尊重的,伊芙奶奶。”
“混蛋!我忍你很久了!”
跟伊芙打鬨了一會兒之後,我重新看起了書,而且看的很認真。
原本我是對識字這件事不怎麼感興趣的,畢竟就算不識字,我也一樣過的很好。可在經曆了上次的詛咒與這次的通緝令事件後,我終於意識到知識與見識的重要性。
見識或許可以用經曆來彌補,可知識這裡,如果因為不認識字,連書都看不了的話,那麼我學習的途徑就太少了。
光是識字的話,我花點錢就能找到人教我,可要想找一個如伊芙一樣博學的人,那可就太困難了。
雖然嘴上不說,但我其實還是很珍惜這次學習機會的,剛剛的小插曲隻是為了緩解一下學習產生的疲勞。但由於底子實在太差,我到現在連最基礎的通用語文字都沒能學完,就連紮克那小子學的都比我要快。
我自然是不服輸的,隻能加倍努力,但這玩意貌似也看天賦,反正我在努力追趕了幾天之後,成功的被紮克甩開了一大截的差距。
“好累啊,感覺比打一天架還累。”
我扭動著酸麻的脖子,看向了天空,這才發現天居然又快黑了,一天的時間就這麼不知不覺的過去了。
“伊芙老師,我覺得,我這輩子都成為不了學者了,還是當強盜容易。”
“這兩件事是沒有衝突的。”
“什麼?”
“我說,當強盜和當學者,這兩件事是沒有衝突的。”
“我還以為你挺瞧不起強盜的。”
“我現在依然瞧不起強盜,但我並沒有瞧不起你。”
不知道怎麼回事,今天伊芙對我的態度好了很多,甚至可以說有些語重心長。
“當強盜也好,當士兵也好,做商人也好,做廚子也好,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活法,可能是主動選的,可能是被迫當的,但不管如何,這些職業,都是為了自己能夠活下去,而選擇的一種謀生手段。”
“可學者不同,雖然確實有很多人去學習是為了一些特地的目的,但也有人學習是因為興趣,實際上,每個人都有學習的興趣,隻不過是想要學習的事物不同。”
“小孩子為了玩鬨去學習遊戲的規則,農夫為了種出糧食學習播種的方法,木匠為了打造物品學習工具的用法,貴族為了鞏固地位學習統禦他人的手段,你可以說他們學習這些都是為了某種目的,也可以說這些目的本身,就是他們最感興趣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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