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民間自古就有趕屍這一行業,學這個行業的人不多,但是一定要必須具備有兩個條件:一是膽子大,二要是身體好。
而且,必須磕頭跪地拜師,趕屍匠從不亂收徒弟,學徒由家長先立字據,接著趕屍匠必須麵試。
一般的來講,要看年齡滿16歲,身高1.7米以上,同時還有一個十分特殊的條件,學徒的人相貌要長得醜一點。
趕屍匠先讓應試者望著當空的太陽,然後原地旋轉,接著突然停下,要你馬上分辨東西南北,倘若分不出方向,則不能錄用。
因為你此時不分東西南北,就說明你夜晚趕屍分不出方向,根本就不能趕屍。接下來趕屍匠要你找東西、挑擔子。
因為屍體畢竟不是活人,遇上較陡之高坡,屍體爬不上去,趕屍匠就得一個一個往高坡上背和扛。
最後,還有一項麵試,這就是趕屍匠將一片桐樹葉放在深山的墳山上,黑夜裡讓你一個人去取回來,隻有這樣,才能說明你有勝任趕屍匠的膽量。
這三關如果順利通過了,你便取得了當趕屍匠學徒的可能,同時徒弟必須學會趕屍匠三十六種功,才能去趕屍。
第一件功,便是死屍“站立功”也就是首先要讓死屍能站立起來。第二件功是“行走功”也就是讓屍體行走自如,第三件功是“轉彎功”也就是屍體走路能轉彎。
另外,還有“下坡功”、“過橋功”、“啞狗功”等,“啞狗功”可使沿途的狗見著屍體不叫,因死屍怕狗叫,狗一叫,死屍會驚倒,特彆是狗來咬時,死屍沒有反抗能力。死屍會被咬得體無完膚。
最後一種功是“還魂功”,還魂功越好,死屍的魂還得越多,趕起屍來便特彆輕鬆自如。這種“還魂功”,實際上是用一種湘西特產的草藥撒在屍體上。
據有關文獻記載,趕屍有“三趕,三不趕”之說,凡被砍頭的、受絞刑的、站籠站死的這三種屍體可以趕屍。
理由是,他們都是被迫死的,死得不服有怨氣,既思念家鄉又惦念親人,可用法術將其魂魄勾來,以符咒鎮於各自屍體之內,再用法術驅趕他們爬山越嶺,甚至上船過水地返回故裡。
凡病死的、投河吊頸自願而亡的、雷打火燒肢體不全的這三種不能趕。其中病死的其魂魄已被閻王勾去,法術不能把他們的魂魄從鬼門關那裡喚回來。
而投河吊頸者的魂魄是“被替代”的纏去了,而且他們有可能正在交接,若把新魂魄招來,舊亡魂無以替代豈不影響舊魂靈的投生?
另外,因雷打而亡者,皆屬罪孽深重之人,而大火燒死的往往皮肉不全,這兩類屍同樣不能趕。關於趕屍的科學解釋。
現代學說較傾向把湘西趕屍解釋為:為了要運送死者,前後兩趕屍者其實是以兩根長竹,穿過一排屍體衣袖以肩抬屍體,兩端再由壯漢像轎子一樣的扛起來,但由於趕屍者身穿黑衣夜行,途人便自然看不見趕屍者,以為有僵屍。
而由於竹有彈性,趕屍者抬著屍體行走時屍體會上下擺動,故有僵屍伸直雙手跳躍的形象出現。晚上看起來就很像是一群人伸長雙手、直著膝蓋往前跳,趕屍的傳說也因此不脛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