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走前,張坤放了一把大火,燒儘這罪惡之地的同時,抹去他來過的痕跡。
另外,魚龍幫若有漏網之魚,可以借這場大火把人逼出來。
他承認自己有點實力,可楊家和猿門作為城裡的勢力,實力未知,他未必得罪的起。
安全起見,唯有斬儘殺絕,毀屍滅跡。
因此,見過他麵容的帶路幫眾,活不了。
況且,他放過對方一次,是對方沒把握住,不算他毀諾。
等大火燒儘,蹲在暗處等待漏網之魚出現的張坤,沒看到有人從駐地出來,才放心離去。
他來到劉氏布莊,將劉安拉到後院。
他將從魚龍幫搜刮而來的財物,分做兩堆。
碎銀子、銅錢等現錢一堆,直接收入囊中。
簪子、耳環、項鏈等首飾一堆,被他推到劉安麵前。
“掌櫃的可有門路,將它們換成現錢?”
首先,他沒有門路。
貿然將這些玩意送到當鋪,他不敢保證當鋪會不會欺他是城外賤民,勾結官差“黑吃黑”。
屆時錢沒拿到,人反而成了官府通緝的逃犯,豈不操蛋?
給劉安不一樣,兩人有過合作,這是進一步合作的基礎。
其次,他不止認識劉安,他還認識劉安的上司劉能。
準確的說,他是給劉能辦事的。
劉安要動他,要先考慮,要不要為了這點小錢,得罪大管家劉能?
最主要一點,劉安是正兒八經劉府的人。
他去“銷贓”,絕對安全。
除非劉大人倒了。
劉安掃過沾血的首飾,臉上浮現一抹警惕之色:“小哥,這些東西,恐怕來路不正吧?”
張坤撓了撓頭:“路上撿的,算正嗎?”
劉安直勾勾盯著張坤半響,沒有繼續探究哪裡撿的。
為什麼這麼巧,你把小弟留在布莊,撿了這麼一大包“贓物”?
他搖了搖頭:“不好辦啊!”
能辦是能辦,不能辦是不能辦,不好辦是價碼不夠。
張坤伸出三根手指:“給您老三成。”
劉安歎道:“這不是錢的問題。”
這就是錢沒給夠。
張坤拱手道:“掌櫃的,非是在下小氣,而是在下聽了您老的肺腑之言,撿到這包東西後,想著賣了在城裡買套宅子。”
“托大管家的福,在下靠著賣魚攢了一點錢,離買宅子的二十兩銀子,尚有十八兩缺口。”
“您看這樣如何,這些東西若是賣不到二十五兩,您拿三成,若是賣到二十五兩以上,多的部分,您我各一半。”
贓物出手,價格本就低,往往隻有原價的一半。
他在倒逼劉安,想辦法以略低於原價的價格賣出去。
如此,兩人都有的賺,可謂雙贏。
行業規矩,吃獨食走不遠,雙贏才能財源廣進。
劉安隻是望著滿滿一包首飾,似乎在估算它們的價值。
“小哥,不是我不幫忙,而是這事不好辦啊。”
還嫌不夠?
張坤收起包裹,隔斷劉安貪婪的目光。
他平靜道:“既然如此,那就不麻煩掌櫃的了,在下自己想想辦法。”
“唉,答應大管家去城裡找他老人家,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實現?”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