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錢!有人偷了我的錢!”在三個‘犯人’旁邊座位的,一個抽泣的女人正向四麵八方傳遞她的痛苦:“那是我的積蓄!”蘿絲看看她,又扭頭看那三個‘犯人’。
若有所思。
論起盜竊,沒人比她更有發言權。
“我看留著兩位先生也沒什麼意思,乾什麼不放了他們?”她下意識攬著羅蘭,手臂穿過他的臂彎——都怪那禮儀老師。
老柯林斯瞥了眼交纏的男女,沒吱聲。
“放了誰?”
偵探金斯萊那兩條細長尖銳的眉毛向鼻梁上方湊了湊,整張臉的棱角更加分明。
他很高,所以看蘿絲時,從高處向下望。
像顆長了腿的鑽石。
“放了誰?小姐?”
他慢慢悠悠,卻任誰都能聽明白語氣裡的諷意。
“憑直覺斷案,您是位修女?”
蘿絲不以為意,勾了勾唇:“那您就該當牧師,金斯萊先生。”
人群裡響起悶笑。
哦。
原來學仙德爾說話那麼痛快。
蘿絲照著老師教的,平時耳濡目染的,調理出一副標準式的笑容——眼睛眯起來,兩端嘴角向後扯,說話時,偶爾向內掖一掖下巴。
她對著鏡子練了好多次呢。
“因為我們同樣憑直覺——您認為,男人的直覺,要超過女人嗎?我看,我們都是賭運氣罷了。”
金斯萊揉了揉眉心:“小姐,這很嚴肅。有個偷兒在次等車廂——這女士丟了三十七鎊,或許有人一整年的工資。”
“這列沒走完行程的列車,不可能等警察一個個翻誰的衣服口袋。”
“那不體麵。”
金斯萊試圖用最簡單的話向蘿絲解釋,時間,列車,無法翻驗等等困難。
蘿絲應了一聲。
兩位男士,一位女士。
三個人坐在座位上,也僅此而已。
無論列車員或金斯萊,都沒資格碰他們——坦白說,警察也沒資格。
次等車廂隻是比最高等的低一級,可不是誰都能買上的。
“行行好吧,我是個律師,很快就要下車,我根本不在乎那三十鎊!”其中一位男人說話,向金斯萊,也向周圍的看客,“我是律師,結了婚,有兩個漂亮的孩子,我每年的工資有多少?我根本不在乎這點錢!”
“我剛出差回來!孩子還等著我!”
他打開自己的箱包,向人展示他攜帶的銀行票據、硬幣與錢包。
裡麵遠超三十七鎊。
他實在受不了這哭聲,同樣,旁邊的男人也受不了。
這第二位‘犯人’,是個經營酒館的老先生。
他和律師一樣,翻出自己身上攜帶,打開行李,表示自己絕對無辜:
“我可以向諸位展示,先生女士們,我行李就這麼多,我可以向你們展示——但,我決不允許那警察碰我,他們是什麼人?恩者在上,可彆讓我再洗一次澡,我會得病。”
有人笑起來。
他攜帶的錢數,也超過了三十七鎊。
還剩一位女士。
她無法展示自己的行李,但十分誠懇表示:“我要到第五站下車,尋我的父親和兄長。若警察裡有女性,我願意向她展示我的行李,甚至我的袖子和手套。”
並且,她表示自己和前兩位男士一樣,傍身的財富超過三十七這數字。
很好。
聽起來,這案子不難解決。
金斯萊卻愈發沉默。
很快。
列車靠站。
有人下了車報信。
站警來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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