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斯萊忽然鋒利起來。
“我沒法過那樣浪費時間的生活,我不期待他對我有所幫助,隻希望不要像養獵犬那樣養他自己的兒子。”
羅蘭點點頭。
“你已經做到了。”
“還差一點。”金斯萊仰著頭,吐出一口煙,轉眼被窗縫吸走,“等我回到西曼利斯,處理好後續麻煩,就去倫敦找他——我要在倫敦開一家偵探社。”
提到偵探社,羅蘭一改之前的沉悶,腰挺得直直的!
“您還沒決定偵探社的名字吧?”
金斯萊:……
您?
“我倒還沒想這些,可名字並不重要。一名優秀的偵探,智慧的主人,該清楚名字是外皮——”
“不不不,金斯萊,不對,你不明白。”羅蘭豎起一根手指,算上雪茄,變成了二,“你不明白名字的重要性,金斯萊。你怎麼能如此傲慢——果子因外皮芬芳…”
蘿絲邊聽邊點頭,插嘴:“女人因美貌而矚目。”
果子?
女人?
怎麼又扯到這些了。
雖然不清楚目的,金斯萊終歸是不讚同這兩位的說法,板起臉,開始辯:
“一枚果子足夠甜,就總會引起人的注意。同樣,倘若一位女士足夠溫柔、善良、周到,即便沒有姣好的麵容——”
還不等羅蘭搭話,蘿絲就先於他反駁了。
在飛賊小姐看來,美貌可是十分重要——或者說最重要的東西之一。
在她之前的事業裡(現在是愛好),就有不少次憑美貌逃脫。
“大偵探,你的意思是,女人的臉蛋不重要?”
金斯萊嚴謹道:“不是‘不重要’,而是相對溫柔、善良和周到,美貌要排在第四位。”
蘿絲反唇相譏:“倘若她善良、周到,也不乏美貌——可絕不溫柔。沒了第一位,大偵探,你該怎麼選擇?”
金斯萊歎氣:“戀人之間準許彼此的瑕疵存在,我們是人,小姐。”
蘿絲:“但她不溫柔。”
金斯萊:“可她達成了後三個要求。”
蘿絲:“沒錯,但她不溫柔。整天藏在門後準備用錘子敲你的鼻梁,就因為你不小心踩臟了地毯。”
金斯萊:……
這已經和溫柔沒關係了。
“凡事都要有限度,小姐。”金斯萊搖頭:“倘若這樣,就要遠離了。”
“那麼她是個溫柔、周到,可不善良,恨不得用剪刀剪掉每一個報童的耳朵——”
金斯萊:“那犯法了。”
“好吧,倘若她溫柔、善良,卻不周到呢?”
金斯萊耐著性子:“小姐,我準許她不周到,隻要溫柔、善良,我還是雇得起傭人。”
“她不周到的把鐵絲落在雞湯裡給你們的孩子喝了。”
金斯萊:……
羅蘭快要笑背過氣了。
金斯萊的想法沒錯,在當下也代表著正確答案——可他絕對說不過蘿絲。
因為蘿絲不講道理。
你和一個賊講道理嗎?
“實際上,”金斯萊當然也發現了這一點,並在內心深深譴責自己為什麼要和一位女士辯論這些,“實際上,你所說的一切,都偏向了‘惡毒’。”
“惡毒,並不在我們談論的範圍內。”
蘿絲聳聳肩:“哦,你認為,無論如何,都不該傾心一位惡毒的女人?”
金斯萊點頭:“當然。也許我的戀人不夠周到、溫柔和善良,但絕不能走到惡毒的地步。”
蘿絲順勢扭過頭,盯著樂極生悲的某人。
“大偵探說,戀人不夠周到、溫柔和善良都沒關係,但絕不能走到「惡毒」的地步。”
“你說對嗎?”
羅蘭:……
我就想給偵探社起個名。
本章完
(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