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然沒有。”
羅蘭把剛才趁機倒光的茶杯往前推了一推。
這舉動讓梅森·萊爾有些為難:如果他要給這金眼先生添一杯,他之後就得少喝一杯。可這男人看起來夠體麵,又有槍,用詞像他見過的那些‘紳士’…
羅蘭不清楚自己一個動作就讓對麵的男人陷入困境,自顧自說起來:“歡迎您來倫敦,先生。您能在倫敦落腳,就說明,我的妹妹能常看見泥球馬戲團的表演了,是不是?”
萊爾見他沒執著於茶水,有些高興:“當然!當然!您若喜歡這些小怪物,我可樂意讓他們給您表演——或許單獨表演都行!”
他搓搓手,意識到這可能是個大生意:“我們能雇一輛加長的大棚馬車,套著厚衣服,到您府上…”
羅蘭把話題拉了回來。
他實在不想和這個花孔雀打交道了。
“所以,我的朋友,哈莉妲,她在哪兒。”
梅森·萊爾苦著臉:“我也不知道,先生。您瞧,隻一個晚上,那孩子就丟了。她哭哭啼啼跑來我帳篷,說得顛三倒四,我又要怎麼辦呢?”
他講。
“我委人在周圍的樹林裡找了一個下午。您不知道,那孩子不會哭…”
哈莉妲的弟弟先‘失蹤’。
接著,才是哈莉妲。
姐弟倆的失蹤相隔了數日。
羅蘭有個猜測。
之前費南德斯說過的。
那個竊走了南區一對夫妻八個月嬰兒,還掘了幾塊墓的人。
他或許就是罪魁禍首。
而哈莉妲?
弟弟丟了,馬戲團主人又不願意花功夫,姐姐自然會親自去找。
那麼…
哈莉妲現在在哪?
往好處想,她可能在倫敦城的某個角落凍得瑟瑟發抖。
往壞處想…
就像她之前為了給弟弟找醫生,赤腳一路從近郊穿過大半個城市,到另一端的車站與自己相遇一樣。
羅蘭沒在這隻孔雀麵前表現出過多的情緒,點點頭,起身告辭。
“我會派人找她,先生。”臨走前,羅蘭忽然問:“您好像沒有報警。”
“不能報警!”梅森·萊爾驚道:“您若報了警,那群人來了,又要從我身上扒一層皮!行行好!先生!我保證,我保證會派安托去城裡轉轉…”
男人眼珠咕嚕兩圈:“要麼就委給您吧?您一瞧就是大人物,和那可愛的姑娘有著不凡的友誼,對不對?我出錢!兩個先令,怎麼樣?到時,我一定好好感謝您!”
金煙霧的一口雪茄都不止兩個先令了。
羅蘭懶得理會這吝嗇鬼,草草道了彆,離開帳篷。
…………
……
羅蘭離開後,梅森·萊爾也草草換了衣服,鬼鬼祟祟地拉上帳篷,到車夫聚集處叫了輛馬車。
他在西區有個小房子,緊臨與東區交界的十字街——可以說西區,也可以說東區。
說東區的原因是,那實際上的地塊是隸屬於東區的。若找警察,也是被當成東區對待。包括各種雜稅,他人口中用來描述的具體位置,以及,
說是西區的原因就沒有這麼多了。
一個。
那裡在三十年前‘算’西區,隻是後來政策改易,被劃為了東區——但住在那兒的人依然認為自己的房子,以及自己,都屬於西區。
就因為這政策‘不痛不癢’,以至於可以讓某些囊中羞澀但格外需要地段來粉飾自己那坑坑窪窪的尊嚴以及空空如也的口袋的群體鑽了空子。
比如梅森·萊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