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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媽媽和叔叔(1 / 1)

清晨給媽媽打了一個電話。大概就是告訴他快過年了,我快要回去了。沒想到這段時間又發生了很多的事。

哥哥的前妻的家人,聽說哥哥在法院上班之後。開始起訴,開始要撫養費。要求每年給7萬一直撫養14年撫養到18歲。算下來這個費用也就是差不多100萬。主要是要起訴他,為了讓他新的工作乾不下去。好的時候千好萬好跨越山水也要在一起,結束的時候還不是大吵大鬨,如果有子女,還得爭奪撫養權。還有什麼財產分割,財務分割真的太痛苦了。

叔叔說可以一次性付清給他們50萬。媽媽跟叔叔待了好幾年了,卻從來沒看到叔叔什麼錢。為了一個可能永遠也要不回來的孫子,卻甘願一次性給到50萬。

媽媽說不管他們有多少錢,他們的錢跟我們都沒有關係的。我從來都有這樣的覺悟。就像一開始媽媽叫過去的時候說要給我們封的紅包,最終都沒有著落。哪怕是每個人一兩千,他們都不願意給。

所以要做什麼,要給他們一家人做終身的免費保姆嗎?什麼都無所求,還要放棄自己的所有嗎?

前天老媽熏鴨子。把鴨子和肉都燒了。老媽舍不得那些鴨子和肉,頂著熊熊大火也要鑽進火裡去拿那個籃子。結果燙傷了手。還生怕叔叔跟她吵架。

我們如何要活得這樣戰戰兢兢呢?做一個逆來順受的一生的保姆?尤其是我,我自己活得不好嘛?我為什麼要選擇一條那樣的路?我不想被終身的捆綁了,再也不想了。

所以哪怕他們家有千萬的家產,他們也不願意放棄向這個人索取。所以誰離婚不是被刮掉一層皮呢?永遠不要妄圖在歲月中容忍。要麼就是偏離初心地墜落下去,出軌家暴爭吵。要麼就是鬨得不可開交,最後惶惶無法收場。

不結婚也就避免了這些痛苦。避免了無止境的官司。避免了那所有的得失和欲望的無法滿足。我可以接受我一個人這樣活著,但不能接受我愛的人他不如意。我寧肯我的身邊沒有人也不願意,我的身邊是一個我不太喜歡的人。這大概就是寧缺毋濫吧。

不管你遇到什麼樣的人,永遠不要試圖去想要擁有對方的什麼。不要試圖去索取。每個人都會把自己的財產看得很重的。他是他,你是你,永遠沒有關係。就算結婚了,他是他的,你是你的也沒有關係。這世界真正的傻子太少了。況且我們又不忍心做騙子。

就在一家人都非常痛苦的時候,外甥。還在那裡敲鑼打鼓引起了一家人的不滿。他的誇張實際也真是讓人痛苦。

所以我想想,我即使回老媽家,我收斂一下自己的性格,讓做事的時候幫忙做事。大概也不會如何吧。

實在吵得不可開交了我再回來。反正班車每天都是開的。實在不行我至少還可以去超市買一點東西去阿警家。實在實在再不行我也可以躲在我的房子裡。

當然叔叔說了,不要隨便在彆人家過年,可能會引起不好的結果。這個我也會謹記的。我不到萬不得已,我不會選擇那條路。

所以結婚究竟給人帶來了什麼呢?我總覺得痛苦會比快樂多的多。如果沒有孩子,倒還是要好一些。一旦有了孩子,就會麵臨著無儘的瑣碎,麵臨著誰付出的多少。麵臨著離婚時的財產分割。我厭惡所有的糾纏與麻煩。

哥哥在法院上班,前幾天跟著法官去了監獄。看到裡麵的犯人,吃著沒什麼油鹽的白菜,然後叔叔說蕭雨過的應該也是這樣的日子。但是都是他活該。

他出來之後也並沒有收斂他的心性,隻是一味的質問我行李箱。那個塞滿了彆的女人衣物的行李箱。

老媽今天又打電話讓我回去。叔叔這種催促讓我回去,反而會讓我覺得像壓著一塊石頭那樣難受。

因為回家這件事情焦慮到了無以複加的地步。好像不管做什麼都害怕遭到媽媽的斥責。我是無論如何不想和她長期待在一個屋簷下的。我覺得住的不遠,一個星期左右見一次是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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