賊老天!
我恨你!
這本書的書名叫《嗬嗬!墮入魔道後我照樣飛升了!》。
一聽就霸氣側漏,撲麵而來。
說的是男主是個脆皮大學生,一覺睡醒睜眼,成了異世界一家農戶的兒子。
尚在繈褓之中,他扯著嗓子哭嚎隻喝米湯不喝奶水。
作為現代人還是成年人的靈魂,他接受不了母乳喂養。
花老爹猜了半天猜出來,給他換了羊奶。
誰知,一個路過討水喝的乞丐看見,說他是個煞星。
按理說趁著年紀小,乾掉是性價比最高的,可冥冥之中,有個叫主角光環的東西保駕護航。
所以乞丐說出了:現在年紀小還能養幾年,到了十六歲必須趕走。
否則克父克母,克死全村人,克妻克子。
他父母自然不肯相信,黑著臉拎著掃帚把人趕走。
可隔牆有耳,一傳十十傳百,久而久之沒人願意和他們一家來往。
直到十六歲生日那天,整個村莊被妖魔幾乎屠戮殆儘,輪到男主時,他身上爆發一股神秘光芒,徹底反殺妖魔。
男主也算是為他們報了仇,同時因為親眼目睹人命如草芥,本來就不白的他又黑了。
關於做生意掙大錢的想法,他果斷扼殺在搖籃裡。
他暗暗下定決心,要活下來,活得好,活得久。
早就對這個世界有了一些了解的他,做了一個令他後來慶幸不已的選擇——修仙。
於是他不畏艱難險阻,猛獸強盜,風雨交加,愣是咬牙堅持前往九宮門參加收徒大會。
憑借天賦和毅力幸運地拜入九宮門三尊之一的明熙仙尊門下,成了他唯一的弟子。
原以為從此仙途坦蕩,事事無憂。
奈何這明熙仙尊不做人,表麵清高孤傲,目下無塵,實則嫉賢妒能,還圖謀不軌,彆有用心。
之所以收他為徒,不過是想殺人奪寶。
之前明熙仙尊下山四處查訪,費了一些功夫,終於查探到男主體內有一顆逢生珠,對他用處頗大。
為了獲得男主的信任,並且激發那顆珠子迸發出更大力量,明熙仙尊本著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想法,豁出去了。
白天當他師尊,晚上當他……
咳咳咳!
這就是打個比方,不要在意這些細節。
總之,明熙仙尊開了個小號,偽裝成一名女子刻意接近。
殊不知,這多此一舉!
他完全不需要做什麼,男主早就對他這小號一見鐘情,堪比薑太公釣的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