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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明軒說,“以目前的證據來講,名譽權糾紛是一定可以告贏的,誹謗罪的話,還要多收集點證據。”
“誹謗罪不容易勝訴嗎?”
“倒也不是,誹謗的界定要更嚴格些,證據上要多下點功夫,才能有一擊即破的效果。”
喬若星好奇,“怎麼下功夫?”
莫明軒笑了笑,“這是律師需要做的事,你要考慮的是,你想要他們得到什麼樣的審判,是隻想讓他們賠禮道歉,還是要殺雞儆猴,根源上解決這件事。”
喬若星沉默起來。
她被這些歹毒的流言,刻意的抹黑已經困擾近一年,最嚴重的時候,連手機號都被泄露,那些人就直接打電話,或者發短信對她進行辱罵攻擊。
那段時間她甚至不敢登錄微博,她心裡清楚喜歡支持自己的粉絲還是有很多,但是一旦看到那些惡評就不容忽視,那些惡毒的詛咒和謾罵,會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在她腦子裡無限循環,人一旦陷進那種漩渦裡,本能就開始自我懷疑。
她算是幸運,那段時間消沉,及時被唐笑笑發現,帶她去做了幾次心理疏導,才慢慢調整過來。
遭受網絡暴力的人可能曆經生死,而發動網絡暴力的人卻隔著屏幕肆意敲動鍵盤,甚至在生活中扮演著好人,正義使者的角色,過得心安理得。
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這些人憑什麼可以在傷害彆人之後,還能置身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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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莫明軒剛剛那句“會留案底”卻讓她有些在意,她會下意識的在心裡衡量代價的輕重。
莫明軒看出了她的猶豫,想了下,說,“我在國外經曆過這樣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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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若星看向他。
莫明軒徐徐道來,“有一個二十多歲的女大學生,年紀輕輕查出了卵巢癌,她家裡條件很不錯,父母受教育程度很高,對她非常疼愛,而她自己也非常優秀,在查出絕症之前,剛剛拿到n大的研究生offer。”
“突如其來的疾病,打亂了這一家子的節奏,她父母放緩工作,專心陪她抗癌。因為全家的努力,加上女孩兒自己本身樂觀的態度,在切除病灶後,她逐漸回歸了正常生活。但是不到兩年,癌細胞再次擴散,而且這次比上一次更加嚴重,醫生下了兩次病危通知,並且斷言她最多隻有不到一年的時間。”
“女孩兒的親人朋友都非常難過,女孩兒自己經曆過短暫的消沉後,決定把自己人生最後一段時光記錄下來,分享在社交平台上,一來紀念世間的美好,二來給那些正在經曆病痛折磨的人一些鼓勵。”
“她開始學著拍視頻,做剪輯,分享自己的日常,甚至報了半馬比賽,去學滑雪和馬術,完成人生最後一段日子裡最想做的事,視頻發布僅一周,播放量就愈千萬。大家紛紛在為這位樂觀的年輕抗癌女孩兒祝福,與此同時,出現了另一些質疑聲。”
“誰得癌症還能去跑半馬?”
“氣色那麼好,哪裡像得癌症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