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月歡三歲時,母親不辭而彆,父親一怒之下將她扔棄野外,是小老頭不忍,又將她撿了回來。
因為這件事,兩人大吵一架,最後父親離家出走,再也沒有回來。
季月歡便一直跟著小老頭生活。
因為經常聽到鄰居們打罵孩子時會說一句“讓你小子不聽話,你要不是我親生的,老子遲早把你扔掉”。
於是季月歡很早便知道,她要乖,不然會被小老頭扔掉。
小老頭是村裡有名的木匠,開個木匠鋪,生意不錯,其實憑小老頭的手藝,養活一個孩子不是什麼大問題,但季月歡還是知道,她是累贅。
她的出生是不被任何人期待的,以至於出生後父母誰都沒想起來給她上戶口,再加上母親的不辭而彆和父親的離家出走,父母甚至沒有個正常的離婚手續,她的戶口便成了大問題。
小老頭起早貪黑做活,就是為了她的戶口。
村頭的派出所說季月歡的情況太複雜了,要上戶口的話隻能先走村委會那邊給她開個證明才行。
但村委會的乾部跟她的父親有舊怨,連帶著也不待見她,所以一直卡著她的證明,並且開口跟小老頭要兩千塊,不然免談。
零幾年,兩千塊還是很大的一筆數字,尤其是在偏遠的農村。
沒有戶口,季月歡便上不了學,小老頭為這個事兒愁得不行,隻能多做活,想儘早湊夠錢給她辦好。
彆人家小孩兒六七歲已經背著書包往學校跑了,她還在家。她很害怕,兩千塊實在太多了,她很怕哪天小老頭堅持不下去,索性再把她扔掉。
她不想再被扔掉了,所以總想著幫小老頭的忙。
可她太小了,能做的事情有限,比如幫這個阿姨洗碗,幫那個叔叔送東西等等,有時候叔叔阿姨們開心,會獎勵她個一毛兩毛的,她會默默把這些錢攢起來,雖然不多,但好過沒有。
隔壁的伯伯是個老光棍,四十幾歲,無妻無子,嗜酒,但不會發酒瘋。人其實很好,會說很多地方的方言,喝醉了經常給季月歡講些天南海北的故事,她不知道那些故事是真是假,但聽得津津有味。
季月歡聽說他光棍是因為年輕時候出去打工,曾在外地交往過一個女朋友,後來女朋友未婚先孕,本想等對方生完孩子再結婚,結果很不幸,女朋友最終難產,生下一個四斤左右的小女兒便撒手人寰,小女兒也沒活過三天。
後來伯伯就再也沒有談過戀愛,他甚至沒有出去過,回了村子後就自己一個人住在老房子裡,隻不時在一些工友的介紹下做些小工,錢不多,但足夠他一個人生活。
他也很喜歡季月歡,或者說,他喜歡村裡的所有小女孩兒,大概是因為想到他夭折的女兒,但因為嗜酒,村裡人都叫他酒鬼,不讓家裡小孩兒跟他多說話,隻有季月歡膽子大,敢親近他。
他經常會讓她幫他去村頭的小賣部打酒,每次會給她五毛錢的跑腿費,這是她那個年紀能賺到的最大的一筆錢。
就是在那天,季月歡照常帶上酒瓶去給伯伯打酒,但在打完回來的路上,卻遇到了一幫放學回家的小孩兒。
季月歡的身世讓她在同齡人中成為異類,那些人尤其喜歡欺負她。
其中有個人指著她大笑,說她是爸媽不要的野小孩兒,是黑戶,隻能撿他們家剩飯吃。
還有人朝她做鬼臉,問她怎麼一個人出來,是不是又去給那個酒鬼買酒了,那酒鬼他們見了都繞道走,她怎麼老往酒鬼家跑,是不是想找酒鬼當爸爸?
季月歡心中生氣,但不敢反駁。她不敢跟人吵架也不敢跟人打架,她就怕自己表現得不好給小老頭添麻煩,如果連小老頭都不要她,她就真的什麼都沒有了。
她的沉默給了那些人放肆的資本,其中一個小孩兒拾起一塊石頭朝她砸去:
“喂!跟你說話呢!”
那石頭砸在她腳邊,季月歡一個趔趄便摔在了地上,手中的玻璃酒瓶立馬就碎了,碎片深深紮進她的左肋骨。
所有小孩兒都嚇懵了,隨後一哄而散。
隻有季月歡,望著碎掉的酒瓶傷心地直掉眼淚。
她把伯伯的酒瓶摔碎了,才剛打好的酒,一瓶酒十塊錢呢,她手裡存的錢加上這次的跑腿費也隻有不到五塊錢,她賠不起。
她給小老頭惹麻煩了。
當時季月歡滿腦子都是這個,甚至忘記了肋骨的疼。
她擦乾了眼淚,也不敢去跟伯伯說,自顧自回到家,一句話沒說,就在客廳直挺挺地跪著。
她想跪到小老頭回來,好好給小老頭認個錯,然後跟小老頭借點錢,等借到了錢,她再去找伯伯道歉。
她不記得自己跪了多久,六歲多點兒的孩子還沒有時間的概念,最後是許久沒有等到她回去的伯伯出於擔心,找了過來,看到她跪在客廳,還嚇了一跳,問她怎麼了,季月歡害怕得不敢說話。
倒是伯伯看到她衣服上的血,見她不說話,心裡又著急,強行把她抱起來送到了附近的診所,還用最快的速度通知了小老頭,小老頭放下鋪子裡的活計匆匆趕來,眼中全是慌亂。
本小章還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麵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