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孝孫,字德懋,範陽郡遒縣人,隋唐時期樂律學家,民部侍郎祖崇儒的兒子。隋朝時期,憑借門蔭入仕,起家協律郎、益州司法參軍,遷北絳縣令,授侍禦史。唐朝建立後,擔任著作郎、上騎都尉,曆任選部郎中、天策府從事中郎、登州彆駕、太常寺丞、吏部侍郎,冊封範陽縣男。貞觀年間,累遷太常少卿。
祖孝孫,受詔與協律郎竇進等定樂,其律學著述多亡佚,部分篇章收在《音樂誌》、《禮樂誌》中。樂成,按隋代宮廷中鐘樂的十二律,“其五鐘設而不擊,謂之啞鐘”,經祖氏家學的律學理論與張文收的“耳決之明”相結合,才在實踐中真正解決了調律和十二律旋宮的問題,自此成為唐以後曆代樂律誌中的千古美談。
太常少卿祖孝孫奉命教授宮人音樂,不稱太宗心意,受到責怪,侍中王珪與中書令溫彥博諫道:“祖孝孫乃是高雅之士,您讓他去教宮女,進而又責怪於他,臣認為與禮不和。”唐太宗大怒:“朕將你們視為心腹,你們就應竭忠對我,如今卻附順臣下欺罔君上,難道是為祖孝孫說情嗎。”溫彥博急忙謝罪。王珪仍道:“陛下以忠直責怪我,難道我說的話含有私心嗎。這是陛下有負於我,並不是我有負於陛下。”唐太宗默然。
張文收繼祖孝孫業績,再次定樂而受頒賜之時,祖孝孫已故,除有關《音樂誌》、《禮樂誌》載有他的學說之大要外,所有律學著述都沒能傳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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