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像賈大娘這樣的人,白玲十分反感。剛才那種言辭分明是要貪小便宜。
如果占不到便宜就想通過報案誣告的方式來解決。明明隻是想讓王衛國免費送魚給她而已。
白玲深知,如果應對不好,這賈大娘絕對會連自己一起舉報的。這種行為真是讓人討厭不已。
賈張氏畢竟不是特務,白玲也無法將她逮捕。“警官同誌,我真的是冤枉的。”
賈張氏一聽這話,頓時慌了神。
她沒想到這位警官如此機敏,三言兩語就解開了王衛國的困境。不僅沒有達到她的目的,反而成了誣陷王衛國的人,這簡直是自己給自己找麻煩。
要是因為這件事被抓進去,那就真是自找麻煩了。
“警官同誌,這都是誤會。”
易中海見狀不能再坐視不管了,他必須出麵解決問題。畢竟他是小院的大家長,維護小院和諧是他的職責。若是任由小院發生這種事,那豈不是讓他這個大家長的臉麵儘失。
更何況,賈張氏是他的徒弟賈東旭的母親,無論如何他也得出麵調解。現在傻柱與他越來越遠,他更需要和賈東旭維持好的關係。
否則他將來養老的問題豈不是更難解決?
要是見死不救,賈東旭肯定會記恨他。
“你是?”
白玲雖然知道他是小院的大家長,卻仍裝作不認識,皺起眉頭詢問。
“我是這院子的大家長,名叫易中海,這裡的事務都歸我負責……”
“你說歸你負責,你可真不是個好家長啊,讓你的小院出了個騙子,你還毫無作為。”
“眼睜睜看著這種情況發生在身邊也不加以製止,你怎麼當上這個大家長的?”
易中海自我介紹完,白玲接連提出一串質問,搞得他啞口無言。
即使這個家長職務是社任的,實際上依然隸屬於警局的管轄之下。調解四合院居民矛盾正是其重要職責之一,更是防止特務滲透的關鍵任務。
逮捕和防範這些活動本是公安機關的職責所在。而且“群防群治”正是當年公安提出的政策建議。
說起來,白玲還曾參與了此政策的製定。
假如易中海稱職,那麼賈張氏一開始汙蔑王衛國倒賣東西時,他就該及時製止了。
而不是等到此時才跳出來,輕描淡寫地說這是個誤會。
“警官同誌,此事不必放在心上,我們畢竟是鄰居嘛。”
“賈媽媽家經濟條件不好買不起肉,孩子剛剛出生母親又缺奶水喂養孩子,確實是讓人同情的狀況。”
“她隻是想要些魚,而這條魚對於王衛國而言太大吃不完,完全可以理解她的處境。”
“既然王衛國不想分享,算了。賈媽媽,可以給孩子熬些米糊吃。”
“這條魚是王衛國自己釣的,他不想給,我們也沒有權利說什麼。畢竟像丫丫說的,那又不是他的孩子,沒必要替彆人操心。”
“如果魚吃不完,扔掉或者處理掉,這也是他的自由。”易中海比賈張氏精明得多。
他看出白玲顯然是站在王衛國這邊的,而且白玲的理由也很充分,讓其他人無法反駁。於是,他決定從缺乏同情心的角度入手,當然不能直說。
易中海不斷強調小孩沒奶喝的事情,仿佛這全是因為王衛國不肯分點魚造成的。
對此,白玲也沒什麼辦法。畢竟易中海沒有直接要求王衛國給他魚,也沒有指控他有什麼過錯。她不能因為幾句話就將他怎樣。
白玲也意識到易中海這是在進行道德,但她對這種伎倆並不習慣。
“一大爺,您這麼說合適嗎?”這時王衛國開口了,他知道白玲不太擅長應對這種無賴。
既然白玲辦不到,他就來解決這種情況。
“一大爺,您一直說鄰裡間應該相互幫助,我也一直牢記著這句話。上回我家搬木頭時,不是您和賈大哥一起幫著搬運的嗎?”
“確實,小孩缺奶是個大問題,但我們確實也吃不完這麼多魚。”
說到這兒,王衛國稍作停頓,賈張氏臉上浮現出一絲喜悅,以為王衛國會因此屈服,會把魚送給她。
隻有易中海心裡暗暗戒備,他知道王衛國這個人並不好對付。
“好吧,一大爺,這魚尾巴我賣給您吧,五千元一斤,您可以拿來給賈大媽吃。”
“既然賈大媽沒錢,而您收入又高,又沒有兒女負擔,應該不用愁這些花費吧。”
“況且賈大哥是您的徒弟,也算是半個兒子,照顧他也合情合理。”
“這也是我對賈大媽的一點心意,您覺得這樣如何?”
王衛國很自然地說完這些,轉頭看向賈張氏。“這……”
賈張氏怔了一下,轉向易中海。她當然是樂意接受魚,隻要不用她花錢,無論誰付賬對她來說都無所謂。
既然王衛國不肯出錢,那就讓易中海出好了,畢竟他說得沒錯,賈東旭是易中海的徒弟。
“你說要幫助鄰居,可現在幫助鄰居為什麼還要收錢?”易中海有點惱火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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