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蘿西姐姐好關心老大的說!”“真的是天生一對的說……”台下悉悉索索一片。
“這麼說,新郎是喜歡被動嗎?”神父浮起吃瓜的笑。
“不不不,大部分時間還是我主動的,而且一逗她她臉就紅成西紅柿了。”馬斯雙手交叉胸前,氣勢非凡。
“攻高防低啊~那萬一等會兒新娘不肯出來怎麼辦?”
“害羞羞!那我就進去給她抱出來!”馬斯假裝撩了撩袖子,一個箭步出去,到了台邊又笑著急停下來。
“公主抱的說!”“抱抱的說!”
“開玩笑啦。她真要害怕,不肯出來,我絕對不逼她。”
馬斯明明隻是簡單動了兩步,就已經氣喘籲籲,滿頭是汗了,想擦汗都沒力氣擦,手也不知道往哪放,把袖口的扣子解開又扣上,反反複複上百次,結果自己還沒意識到。
“但婚禮還得進行呢~”神父也扯了扯領子,望向紅毯的末端,火光照不到的地方,“在眾目睽睽之下,年輕貌美的新娘肯定會害羞的啦~那身為新郎,有沒有什麼辦法讓她鼓起勇氣呢?”
“嘶……”馬斯搓了搓已經燒焦的腦袋,感覺自己的頭似乎伸進了烤麵包機裡,“額額啊啊”半天,靈機一動,一拍大腿指過去,“那我就唱超俗氣的土味情歌,看看我尷尬還是她尷尬!”
“就等你這句話了~”可下一秒,神父瞬間閃身下場,掀開罩著dj台的雨棚布,袖口甩出一張碟片,扣上去,手搓碟片而戴耳機,墨鏡當頭,右手捏起,打了個華麗的響指,“現在,call,c·wchote!”
“你不是神父嗎哥們兒……”馬斯攤手,一臉茫然。
“當年在神學院進修時碰巧玩了玩樂隊罷了。”
“但樂隊跟搓碟沒關係吧!”
“碰巧的是,當年我在學院對麵的餐廳擦碗賺學費。”神父……哦不,c·wchote對著耳機的麥呼了兩聲,“喂喂”試音,隨後小搓一手,繼續道,“彆管前因後果了。主說:‘沒有音樂的派對就像沒有水果的沙拉’。”
“那不就純沙拉醬嗎!”
“說得對,我的朋友!看樣子你已經做好準備聆聽我的重金屬搖滾了,嗡嗡!”dj一邊扭著脖子,一邊擦擦搓碟,之後猛地一轉,傳出獅吼一般的巨響,舉起發燙的手指,“那麼就由你來演唱,林肯公園的嗚嗚——有刺客!”
原來是科爾,從後麵掐住了神父。所以為什麼神父會和重金屬搖滾聯係在一起啊!
“哨夾!換碟!”科爾已經撐不住了,腿開始打滑了。
“來了!”哨夾閃現過來,抬腿,一腳踢在dj台上。
強烈的震動讓碟片自行飛起兩米高,又被她穩穩接住,然後新的碟片又被一把扣了上去。
“這才是……”哨夾猛點頭,讓架在額頭上的墨鏡滑下,恰恰落在眼前,雙手比著v,“真正的音樂!”
“唱歌!”“唱歌!”
在信徒們紛紛的高叫聲中,悠揚的樂曲聲滲透過來,帶著一股石榴味。
“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聽起來是一首很老的歌,《粉紅色的回憶》,光聽前奏就能能感受到這股年代感。
“不是……這?”馬斯dna被撥動了,雙手捂頭,還沒反應過來,話筒就被塞進他的手裡,甚至沒看清是誰乾的——是暗雙月!血魔真是太邪惡了!
信徒們聽見了音樂,紛紛起立,不管熟不熟悉,都跟著音樂搖擺起來,就像一棵棵逢著了春風的桃子樹,哼唱起來。
“燈光!”得虧嚴叔過來壓製住狂暴搖滾愛好者,科爾才得以騰出手來,從褲兜裡拔出車鑰匙來,對著裝甲車一按,“走你!”
“噔!”粉得發紅的光瞬間壓了過來,把夕陽全部趕跑了,隻剩下一片石榴紅,每個人都是石榴籽,黑袍都紅了。
“夏天夏天悄悄過去留下小秘密~”背景音樂響起,桃裡桃氣,甜得齁人。
“欸,不是,我這……”馬斯抓耳撓腮,拿著話筒不知所措。
“嘿,為了新娘子!”科爾擱下麵揮著熒光棒起哄,然後大夥兒又跟著念,響成一片。
“行了行了……我明白了!”馬斯扯扯領子,鬆鬆領帶,讓嗓子處於最佳狀態,咳了兩聲,舉麥,一展歌喉。
“總↓是→不↑能→忘↓記→你~”
真是嘲哳難為聽啊!短短七個字就有五個破了音,麥都快被喊爆了,還完全走了調,尾音因激動而顫抖。
如果唱得差也有人喜歡聽的話,那馬斯現在已經是邁克爾傑克遜級彆的巨星了。
“這啥啊這是!”哨夾原地暈倒。
“我要看到血流成河!”血魔還以為血月升起了,張開懷抱,狂笑不止。
“其實並沒有那麼糟糕,”嚴叔捋著胡子,“甚至讓老夫想起了故土的二胡。”
“二胡是什麼鬼啊!”哨夾倒地了都還要吐槽。
“這!就是重金屬搖滾!”神父爬了起來,取代了哨夾的位置,跟著馬斯的歌聲搖滾,擺著rockroll的手勢,蹦最酷炫的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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