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克,混蛋。”
戈登將對講機掛斷,就打算下樓去找那個名為愛德華多的食人魔。
“no,你不能一個人去。”
“yes。”戈登拒絕了哈維的組隊邀請,坦然的說道:“我隻能一個人去。”
“這裡是那個混蛋的地盤,我們不能被動的接招。”
“巴恩斯警監受傷,遇見他的話,是一定會死的。”
“嘿,彆把我看的那麼沒用啊!”
巴恩斯不服氣的大吼一聲,然後用力一撐地想要起身,結果中彈那條大腿一軟,整個人臉朝下,就趴在了地上。
“你就彆在這添亂了,警監!”戈登檢查完手槍,將巴恩斯扶起來靠牆坐好,將掉在地上的手槍上膛後,遞到巴恩斯手上。
“你和哈維留在這裡,說不定等會,我還需要你們救命呢!”
說完話,戈登就握著槍,去找愛德華多了。
樓下,就在巴恩斯率領部下趕來的警車旁邊,還停著一輛剛剛監控出現過的警車。
戈登看著那兩具屍體。
一具是和自己通過話,看起來胖胖,帶有讓人見上一麵就帶上幾分好感的黑人胖子,他的胸口,本應放置對講機的位置此時空空如也,整個人躺在凹陷的引擎蓋上沒有了聲息。
另外一具,則無力的倚靠在破碎的車門上,看樣子,是被人抓著領子,強行撞碎了車玻璃。
“混蛋,”戈登雙手緊握著手槍,看著那個一直延伸到看不見情況車背後的對講機的電線。
啪踏~啪踏
戈登緩緩走近警車,槍口微微往下,預判著那個愛德華多的爆頭線,倘若那個愛德華多真的躲在車後麵準備偷襲,也就好了。
戈登會選擇果斷的開槍,一槍爆頭送其入地獄,還是會聽從巴恩斯的話,將這個混蛋逮捕,然後任由法庭來審判?
“哼!~”
就從戈登背後,傳來陣陣風聲,剛剛回頭,卻被愛德華多揮舞著手上的鎖鏈,將手上的槍打掉。
“謝特!”
“喲喲喲,你可是不乖噢~”愛德華多看著捂著剛剛被自己用鐵鏈抽了一鞭子,此刻正捂著拳頭哈氣的戈登,嘲諷道:“可憐的小家夥,沒有槍就不會打架了嗎?”
“哈哈哈~”
“老實待著。”愛德華多舔舐著嘴唇。
“讓我來好好的品嘗,你的味道吧!”
愛德華多揮動著鐵鏈,直直的朝著戈登打去,戈登往身後躲閃的同時,愛德華多欺身上前,靠著戈登越來越近。
康鐺!
鐵鏈打在戈登身後的警車上,打碎了警車的玻璃,然後纏住了破碎的車窗,愛德華多用力一扯沒拉動。
“拜托,就不能讓我把武器拿下來再打嗎?”
戈登沒有回話,就像是街頭混混打架一樣,趁著愛德華多沒注意,悶著腦袋衝過去,一把抱著還想著扯下鎖鏈的愛德華多的腰,兩人就這麼狠狠的摔在了地上,甚至愛德華多的背部,還貼著地麵滑行了一段距離。
“噢,謝特!”
“去死吧,混蛋。”
嘭!~啪
嘭!~啪
就在戈登騎在愛德華多的身上,一拳一拳將愛德華多的臉,打的傷痕累累,遍布血痕,那高高舉起的拳頭即將再一次落下的時候,戈登看見愛德華多漸漸充血的眼球,腦中回想起警監巴恩斯,剛剛說過的話來。
“我們都是普通人,吉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