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可嵐羞於對視他目光,眼簾下闔,秀眸盈出一泓柔情水,小聲道:“你快放開我,小心讓彆人看見——”那日兩人雖定了私情,但之後卻是極少相處,此時再麵對他,已經沒有了當時的勇氣。
沈風要是不知道趁熱打鐵,那就不敢自稱泡妞宗師了,嘻嘻笑道:“不放,堅決不放,看見了就看見了,我不怕,大不了讓全天下人都知道我拐走了自家小姐。”
林可嵐又驚又喜,也是又羞又氣,他說得拐走自家小姐好像是多麼值得驕傲的事情,但他這般坦誠至腑卻如一顆蜜糖塗在心坎上,雖然大膽了些,試問,哪個女子不喜歡這股氣勢:“要是讓娘親聽到了,又讓你一頓好看。”
牽著凝脂般的小手,心中豪氣蕩蕩,眼中哪裡還有其他人的存在,沈風咄咄道:“聽到了才好,反正我早晚要去向夫人提親,到時候夫人要是不答應我,我就上你們家鬨去,天天把夫人堵在家門口,哦,對了,差點忘了,你們家就是我家,嘿嘿!”
麵對這般強勢的人,便是一百個林可嵐芳心都要被融化,她嗔怪地橫了一眼,柔聲道:“你怎麼如此為難娘親,應該好言相說才是。”
沈風猛地大拍手掌,連聲讚歎道:“嵐小姐不虧為我喜歡的嵐小姐,做事縝密細心,家中有位賢妻真好,你放心,到時我按說的辦,這是你第一次交代我的差事,我一定辦得好好的。”
“討人厭的家夥,話都被你說了,我何時交代你辦這事!”林可嵐芳心亂撞了一下,臉頰熱得發燙,煞是一片尚有餘暉的晚霞,光彩且又迷人:“你還說得出來,進了林家大半年,你卻從未完成一件差事,凡事都是自作主張。”
沈風深情道:“請嵐小姐下命令,這次我聽你的。”
林可嵐急急偏過頭去,羞道:“你從未聽過我的話,我也管不了你,你想做什麼便做什麼,不必來問我。”
麵對如此情深的佳人,沈風才頓覺一切來得那麼自然,可能以前吵吵鬨鬨的時候,就已經她產生了男女之情,隻是以前沒有發現,有情才能在一起,當發現嵐小姐喜歡自己的時候,心裡隻擔心婉詞會不會不開心,大小姐會不會吃醋,卻不會感到不適,這已經說明在潛意識裡,已經對她有了感情。
沈風鄭重十足道:“等忙完京城的事情,一定把我們的事情落實。”
有了他的話,林可嵐芳心被幸福填得慢慢的,有一股前所未有的踏實和滿足感,輕恩了一聲,柔聲道:“京城不比升州,此處到處是達官貴人,須步步為營小心謹慎,我——們——的事情不必急於一時,我知你尚有心事未了,你先將心事了卻,便是付此一生,我亦會等你。”
“嵐小姐——”沈風被她感動得一塌糊塗,心中柔情頓生,呆呆地盯住她一會兒,突然大吼一聲道:“走,我們馬上掉頭回去升州向夫人提親,明天我就把你、婉詞、大小姐三個一起娶回家。”
“你瘋了——”林可嵐急急堵住他的口,霎時間又驚又喜,溫道:“你事業剛有所起色,怎能說回去便回去,你能這麼說,我已是很知足,縱是叫我此刻去死,我也願意。”
唉,美人恩重,隻能等以後再慢慢肉償了,沈風按住她的小手,輕輕吻了一下,嘿嘿笑道:“嵐小姐彆說那麼煽情的話,否則的話,我會越來越忘不了你的”
林可嵐急忙抽回手,左右環顧幾眼,輕道:“便是讓你忘不了。”
嵐小姐最近真是清火旺~盛,說出來的話每一句都這麼熱烈,雖然我身為一個實戰派,但眼下這個地形不利於發揮,沈風轉而問道:“對了,到了京城之後我們住在哪裡?”
林可嵐嗔笑道:“都快到京城,你卻才問起落腳的地方,娘親早就安排好了,在京城中有我祖父的故居,我們可住在那裡的宅子。”
小姐的外公也算是長輩,去了要小心應付才是,沈風道:“原來是你外公的地方,你外公凶嗎,我見到他是不是要少說話。”
原本他隻是一句開玩笑的話,林可嵐卻臉色黯然下來:“祖父母在我年幼的時候早已不在人世。”
沈風沒有再繼續問下去,沉默了一下,轉而問道:“嵐小姐,你知不知道京城中一個叫用修的人,柳叔托我轉交一封書信給他。”伸手摸了摸衣服,卻發現找不到那封書信。
“我的書信呢,怎麼不見了。”
林可嵐道:“你的東西皆放在馬車上,會不會昨夜睡覺時落在馬車上?”
沈風聽了她的話馬上到馬車上找了一遍,卻還是沒有找到書信,沈風仔細回憶了一下,又找來來福問了一遍,心下猜疑,自言自語道:“會不會昨晚喝酒的時候掉了?”
林可嵐一直站在他身邊,聞言問道:“掉在何處?”
沈風苦笑道:“一言難儘,總之到了京城再說,我們先趕路吧。”昨晚一整夜都和瞿楚賢在一起喝酒,說不定喝酒之後將書信托給他,好在瞿楚賢也是京城中人,進京以後可以去找他問一問。
整理了一下行裝,林家的車隊浩浩蕩蕩往京城趕去,京途本來不易行,又加上下了點雨水,道路淤泥不平,沈風的京城之行,會不會像京途一樣,難以前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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