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
運河島對著被燒糊了的湯鍋歎息說:“我到底該怎樣才能把它修好呢
我之前先嘗試過用水泡和洗,並沒有能去除底部的黑色和紅色殘留。後來又用抹布擦,也沒有去除掉。之後我又用醋去浸泡這口鍋,有了一點效果,紅色的殘留少了很多,但是依然還有很多黑色痕跡留存。
我又往醋中加水,接著用鍋去燒,想要試圖除去黑色的部分,但是並沒有辦法將它除掉,於是現在鍋的底部雖然已經沒有了紅色殘留,但是還有一部分黑色殘留。到底該怎麼辦呢”
(二十四)
運河島又一次讀了《道德經》的第一句話。
他有感而發的說:“‘道可道,非常道’這句話總共才有6個字,包含了3個‘道’字,真是主旨明確,毫不跑題的典範。根據注釋,前兩個‘道’詞性不同,所以含義必然不同,第三個道沒有注釋,但因為‘非’字的存在,可以確定它和第一個‘道’不是一個含義。
既然有三種不同的意思要表達,為什麼要一直用一個‘道’字呢是一直用這個字最恰當,還是作者有彆的想法
如果一直用同一個字最恰當的話,大概率應該就是所想說的信息本來就沒法在當時條件下,字數限製下表達清楚,隻能退而求其次,在容易理解的不準確和容易混淆的準確中選擇了準確的可能性。可能當時沒有合適的字來代表作者想表達的含義畢竟語言一直都是在發展的,過去的語言能表達的意思有限也可以理解。
不過沒有合適的字的話,為什麼作者不造一個或者一堆呢造完了寫個附錄解釋一下就好了。
想一想看:假如包子,餃子,湯圓,粽子全都沒有自己的名字,都叫團,包的這個動作也叫團,把東西放在一起的動作還叫團。
運河島包了包子和粽子,鄰居包了餃子和湯圓。運河島把包子和粽子放在了一起帶去鄰居家,兩人一起吃早飯,鄰居說他喜歡吃粽子勝過湯圓,因為粽子不像湯圓;運河島回話說,餃子也不像包子,早上吃剛好。吃過飯,兩人分彆,鄰居留下包子和粽子,運河島帶回餃子和湯圓。
這情景要在限製裡強行描述豈不是強人所難。強行描述,隻能變成:
運河島團了團和團,鄰居團了團和團。運河島團了團和團帶去鄰居家,兩人一起吃早飯,鄰居說他喜歡吃這團勝過那團,因為這團不像那團;運河島回話說,這團也不像那團,早上吃剛好。吃過飯,兩人分彆,鄰居留下團和團,運河島帶回團和團。
團的謎語,中間讀起來隱隱約約的哲理感是怎麼回事……當然是信息流失量感人的結果。
想弄清狀況估計得考據查資料了吧
何必呢直接造字詞出來,新造出來的寫個附錄不是容易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