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還沒吃呢。”
李傑非常熱情的接過鐘母手上的保溫桶。
“不用,不用,我自己拿。”鐘母擺了擺手,而後隨口問道:“曉芹呢?我給你們帶了你們最愛的醃篤鮮。”
李傑見狀也不強求,向後退了幾步,從鞋架上拿出一雙拖鞋。
“她剛走,和朋友出門泡溫泉去了。”
鐘母經常來家裡給女兒做飯,洗衣服,她對這個家的布局非常熟悉,穿上鞋子,熟門熟路的走到餐廳,一邊走一邊道。
“那你趕緊吃吧,待會涼了啊,你去廚房拿個碗,再拿個勺子。”
李傑聞言點了點頭,走到廚房拿了兩副碗筷,雖說鐘母以前對他也非常好,非常熱情,但是今天不論是從語氣,還是表情,都更甚從前。
原因,李傑也知道,一來呢,是因為前段時間鐘母收拾屋子的時候,看到魚缸一直開著,想著關上一會,省省電。
結果後來忘了給魚缸通電,然後魚全死了,女婿對魚有多寶貝,她是心知肚明。
今天熱情的過分,以致於有點討好,其中不免有補償的心思。
其二,她今天來還有另外一個目的。
小兩口結婚好幾年,雖然生活中難免有些磕磕絆絆,但是女婿在電視台工作,體麵又穩定,自家女兒工作也算勤懇,小日子還算過得去。
這些年她心中一直有塊心病,那就是房子的問題。
這間房子是女婿婚前買的,當時購房合同上沒有女兒的名字,之前房本一直沒下來,她也不好意思提。
眼瞧著明年房本就要下來了,今年又恰逢曉芹三十歲生日。
她和老伴商量了一下,一致認為,是時候和女婿提一提這件事了。
鐘母提這件事倒不是為了房子,而是為了女兒的婚姻提供一份保障。
有了房子的牽絆,兩人的婚姻會更加穩定,曉芹的性子她了解,絕不會主動提離婚的。
真要離婚,肯定是‘陳嶼’提,到時候這房子就有作用了,房本上加上曉芹的名字,離婚肯定得分曉芹一半。
如此一來,離婚的代價就高了,借此也可以讓‘陳嶼’冷靜冷靜,仔細想想,離婚到底值不值。
誰知世事難料,鐘母怎麼也不會想到兩人已經離婚了,而且還是她的女兒首先提出來的。
當然,兩人離婚的事,李傑是不會主動挑明的。
這灶他還得燒著呢。
‘正麵戰場’(指鐘曉芹)和‘後方戰場’(指丈母娘和老丈人)一個都不能丟,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
就算要提,這件事也隻能由曉芹來提,他說,不合適。
如果他率先告訴鐘父、鐘母離婚的事情,二老搞不好還會以為是自己出了什麼問題呢。
畢竟,曉芹在他們眼裡,可是一個乖孩子,絕不可能主動提離婚的。
這一誤會,線可就斷了。
既然李傑知道了鐘母來的目的,與其讓她主動提起這件事,不如自己先聲奪人,把房子的事情說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