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明華帶著調查報告回到了bh市,這趟燕京之旅算是無功而返,雖然他心裡有那麼一點點不甘心,但是更多的卻是慶幸。
麵對這種情況,他也算是順利脫身了。
即使案件再次複查,根據規定也輪不到他。
隔天,檢察院的領導看過吳明華的檢查報告之後,心裡不禁暗罵。
這他娘的都是什麼事!
他們被一封虛假的舉報信耍的團團轉!
他倒沒有懷疑調查報告的真實性,因為這份報告是吳明華和老秦共同編寫的,兩個人一個是bh市檢察院的,一個是燕京地區檢察院的,之前一點交集都沒有,合夥出具假報告的真實性非常低。
如此一來,隻能是虛假舉報了。
根據規定,實名舉報因為證據不成立,司法機關是有權追究舉報人的責任的。
一般而言,司法機關會根據影響的不同給予不同的處罰,輕一點的隻是簡單地批評教育,更重一點的話,舉報人會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如果造成的影響特彆巨大,舉報者甚至會負刑事責任。
像這次這種情況頂多隻能讓舉報者負民事責任,此次適用於《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中的第一條。
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
處罰有兩種,一種是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另一種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領導本來最近的心情就不太好,被戲弄了一番等於是火上澆油,於是,他決定直接按照頂格的處罰力度去懲處舉報者。
拘留十天,罰款五百!
證據確鑿的情況下,抓捕舉報者的過程很順利,當地警方迅速出警,給舉報者帶上銀手鐲,請他吃了十天的免費飯菜。
沒過多久,遠在杭城的袁坤就收到了這一消息。
他通過特殊渠道拿到了調查報告的影印件,看完之後直接嚇出了一身冷汗。
差點就嚇出病來了!
德仁的ceo背景也太硬了吧?
這都能搞定?
袁坤關注了德仁很久了,自然知道劉量體的情況,至於調查報告裡的內容,他是一個字都不信!
人劉量體明明站在德仁背後,為其奔走,怎麼可能是重病之身?
逗猴呢?
思慮再三,袁坤不得不接受一個現實,德仁背景太深,他惹不起!
因此,他迅速的取消了後續的一係列反擊計劃。
惹不起,我還躲不起嗎?
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
大不了損失點利益!
如果自己在繼續跟對方‘鬥’下去,一個不慎自己這個人都要搭進去。
袁坤心裡很有逼數,他屁股底下不乾淨,萬一真的被查,肯定是吃不了兜著走。
帶上銀手鐲是必然的事情。
簡而言之,他怕了。
袁坤是特惠專獵杭城負責人,隨著他的退讓,杭城分公司也跟著同步退讓。
雖然手底下的員工很不解,但是袁坤的意誌就是整個分公司的意誌,老板發話了,手底下的人自然不敢違抗。
特惠專獵杭城分公司的異常舉動很快就引起了林拜的關注,他發現公司在杭城周邊的業務開展的特彆順利。
凡是德仁參與的業務,特惠專獵杭城分公司就放棄,少了這麼一個競爭對手,業務怎麼可能不順利?
為此林拜還特地打了個電話給袁坤,問他到底是怎麼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