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暫的休息天很快就結束了,第二天下午李傑開著那輛不知道幾手的夏利,載著吳愛可一起回到了平康縣。
吳愛可雖然周末一直回家,但是平時還是住在平康縣的單位宿舍裡的。
周一,工作日。
李傑剛一上班就接到了平康縣刑部的電話。
“您好,是江科長嗎?我是縣刑部刑警大隊的梁興。”
梁興?
之前送審的那個人?
這麼看,這家夥應該是和李建國一夥的。
白瞎了一個好名字。
辦這種臟活的人,哪來的良心。
“我是,請問有什麼事。”
李傑的語氣很冷淡,一副公事公辦的樣子,電話對麵的梁興一點也不氣惱,語氣仍然是畢恭畢敬的。
“是這樣的,江科長,您還記不記得上周送過去的那起案子,就是戶水鎮入室盜竊案。”
“嗯,我記得,是我給打回去的,因為你們提供的證據不夠充分。”李傑說完理由之後,還不忘數落對方一下:“你們辦過的案子也不少啊,怎麼會犯這種低級錯誤?”
梁興對此好似早有準備,脫口而出道。
“對不起,江科長,這是我的工作失誤,之前在整理材料的時候忘記把最重要的物證資料送過去,我向您檢討,不該給您憑空增加工作量。”
接連道歉數次,梁興方才說出自己的真實目的。
“您現在在辦公室嗎?我這就把補充材料給您送過來。”
李傑當然不會信他什麼失誤了之類的鬼話。
不過話又說回來,這幫人的動作真快啊!
打回去才幾天啊,連物證都‘造’好了。
仔細一想,又不覺得奇怪,一回生二回熟,既然之前都敢偽造,在補上一份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從刑部過來要一刻鐘,不巧,我待會有件事需要出去,等你到了,我估計就不在辦公室了。”
這話不是什麼托詞,李傑是真有事要出去辦,他還犯不著用這點小動作來惡心一下對麵。
電話那頭沉默了一會,梁興顯然是誤會了,不過他很快就調整好情緒,非常熱情的回道。
“那江科您什麼時候回來?”
李傑低頭看了一眼時間,大概算了一下。
“估計要到下午了,這樣,你四點半送過來吧。”
“行,那就這麼說定了,到時候我給您送去。”
掛斷電話,梁興立馬去了大隊長辦公室,將事情的進度彙報給了李建國,當然,過程中免不了添油加醋一番。
他心裡的想法是,江大檢察官,好大的官威啊!
是,我隻是一個小小的科員,比不上你名校畢業生的身份,也沒有你那樣的好老丈人。(像這種事在當地並不是什麼秘密,誰誰誰是誰誰誰的人,大家都是心知肚明的)
我是得罪不起你,但是我老大還能得罪不起?
因此,在彙報的過程中梁興捏造了不少東西。
他對著李建國說道:‘我和江檢提了您的名字,但是他不買賬,他說,誰的麵子都不好使,彆說你們大隊長了,就是你們局長,也得按照規章製度來!’
聽完下屬的彙報,李建國遲遲沒有發話,隻是用手指不停地敲擊著桌麵。
了解他的人都知道,這個動作代表著他正借著敲擊的動作來緩解心中的怒意。
李建國能不生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