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李傑趕到小賣鋪的時候,店裡門可羅雀。
“買什麼?”
丁春妹正聚精會神的盯著櫃台上的小電視,聽到動靜頭也不抬,機械的問了一句。
“你好。”李傑站到她麵前,掏出自己的工作證件:“我是平康縣都察院的檢察官,今天來是有點事情要問你。”
“請問,哪裡比較方便問話?是這裡?還是在那邊?”
在這裡,李傑用了一個小技巧,直接給了對方兩個選項,強迫對方按照自己的節奏走,不給對方思考的時間。
當然,這是有限定條件的,如果李傑今天沒有穿著工作製服,沒有出示證件,即便用了,效果也不大。
丁春妹抬頭看到李傑的那一刻,眼神明顯有點躲閃,下意識的躲閃起來。
眼見目標人物沒有反應,李傑露出一個和煦的笑容,淡淡的重複了一遍問話。
“哪裡比較方便?”
丁春妹回過神來,指了指裡麵,磕磕絆絆道:“去那裡吧。”
“好!”
兩人一前一後進入後廳,丁春妹慌慌張張的拿出一張椅子。
“您坐,您坐。”
落座後,李傑相繼從公文包中掏出一個隨身錄音機以及紙筆,而後在正式問話前,按下了錄音開關。
“好了,丁春妹,接下來全程問話都會進行錄音,將來會作為呈堂證供。”
話音剛落,丁春妹的臉上明顯閃過一絲慌亂,李傑權當沒看到,開口問道。
“丁春妹,2001年11月17日晚上,你連夜跑到派出所報警,說候貴平侵犯了你,這件事情你還記得嗎?”(劇中的時間線是00年,小說中是01年,這裡采用的是小說的時間線。)
丁春妹聞言心裡頓時咯噔一下,身體也隨之緊繃了起來。
‘來了!’
‘他們果然找來了!’
這個日期,她怎麼可能會忘?
一條人命就那樣沒了!
這輩子她都不會忘的!
時至今日,丁春妹還會偶爾夢到那天的場景。
那天發生的一切她都記得清清楚楚,原本他們隻是想告候貴平侵犯自己,把他的名聲給搞臭,並沒有想要他的命。
結果,候貴平明明服用了chu藥,但是卻仍舊抵死不從,再之後,黃毛就失手悶死了他。
最令她難忘的是,自己再和候貴平做的時候,她根本就不知道那時候的候貴平已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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