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眨眼,時間來到半個月之後,李傑從奉天歸來,這一次前往奉天,主要是為了采購軍火,畢竟拉保安隊沒有吃飯的家夥怎麼行?
雖說如今不比民國,私人大批量購買軍火不是那麼容易,但辦法總比困難多,李傑親自出發,買上幾百杆槍,那都不是事。
不過奉天終究不比魔都,商業沒有那麼發達,李傑挑來選去,最終還是選了毛子貨,也就是大名鼎鼎的莫辛納甘步槍。
莫辛納甘步槍定型於1891年,由毛子政府對外招標,當時毛子最中意的設計方案有兩款。
其中一款是由比利時武器設計師裡昂·納甘提交的設計方案,一份35線口徑步槍和500發子彈進行測試。
另外一款則是毛子本土的設計師莫辛提交的,一份5發單排彈倉的762口徑步槍。
結果,兩款方案不分勝負,管委會采用了折衷的方案,將兩款設計合並在一起,最終武器定型後得名為莫辛納甘步槍。
莫辛納甘步槍屬於第一代使用無煙藥槍彈的步槍,因為煙霧少,槍聲清脆,尤其是供彈、發射動作乾脆利落,連續發射時如同水珠濺落,故此又稱之為‘水連珠’。
此次,李傑一共采購了三百發水連珠以及兩萬發子彈。
除了步槍,李傑還額外購買了五門47毫米口徑的諾兒登費爾德式機關炮,這幾尊火炮他是從清軍手上購買的。
雖然這幾門火炮服役了將近十年,但維護保養還算得當,基本上和嶄新的沒有區彆,用在保安隊上完全是足夠了。
至於,機器什麼的,李傑暫時還沒有采購。
之所以不買,主要是因為這些機器有些敏感,大清這還沒亡呢。
回到家李傑也沒閒著,第二天便馬不停蹄地趕到元寶鎮。
成立保安隊的目的是為了保境安民,自然要和當地的地頭蛇們打個招呼,而且李傑也不是做慈善的,購置武器花了那麼多錢,多多少少也得回點血。
春和盛,傳傑看到大哥來了,連忙走出櫃台迎了上去。
“哥?你咋來了?”
“我來找夏掌櫃談點事。”
元寶鎮是一個大鎮,得益於優良的地理位置,南來北往的商客很多,夏家的實力雖然不是元寶鎮最強的幾家之一,但夏家在鎮上也算是說得上話。
因此,李傑才上門找到夏掌櫃,讓他將自己介紹進圈子。
“正好,夏掌櫃在後麵呢,我這就給你去叫。”
傳傑很懂事的沒有問李傑來找夏掌櫃的原因。一溜煙的跑進了後堂。
沒過一會兒,夏元璋就走了出來,熱情的招呼道。
“朱老弟,許久不見,甚是掛念!”
李傑笑著拱了拱手:“夏老哥,不必如此客氣,無事不登三寶殿,俺這是來找你幫忙來了。”
一名新來的夥計,眼看著兩人‘老哥’、‘老弟’的頓時有些迷惑,這年輕人不是傳傑的哥哥嘛,按輩分應該是東家的小輩啊。
怎麼就老哥、老弟了?
滿腹疑惑之下,夥計忍不住戳了戳身旁的老人。
“誌哥,東家怎麼對傳傑那小子的哥哥這麼客氣?”
啪!
老人並沒有回答新夥計的疑惑,反倒是給了他一記暴栗。
“管那麼多閒事乾嘛,你的工作都做完了嗎?”
新夥計看了一眼老人,眼裡滿是委屈,但沒辦法,誰讓他是一個學徒呢,這年月,學徒可沒有人權,想要學本事,就得忍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