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問主角是怎麼找到爛尾樓的,這裡解釋一下,那不是一個普通的爛尾樓,那裡發生過命案的,發生過命案,卷宗裡肯定有具體的地址。)
“我殺人!”
“我想死!”
肖華軍自顧自的在那裡絮絮叨叨,壓根就沒有抬頭的意思,仿佛沉浸在自己構建的世界裡。
看到‘瘋癲’的肖華軍,冷小兵眉頭一皺,他不清楚肖華軍到底是真瘋了,還是假瘋。
‘馬煜’被殺一案,肖華軍明顯是有預謀的,不僅實施了跟蹤,而且還知道從背後用電擊棒偷襲。
不僅如此,肖華軍事後還去了拋屍地點,將自己的狗挖了出來。
如此做派,怎麼也不像是一個瘋子。
可根據肖華軍的病例,這人確實是有精神疾病,不止一家醫院做出了這樣的判斷。
刑法第十八條,特殊人員的刑事責任能力中提到,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製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
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製醫療。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製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想了片刻,冷小兵決定先開展審訊工作,試探一下肖華軍到底是真瘋,還是裝瘋。
如果是真瘋的話,隻能專業的機構對其精神狀態進行鑒定。
“肖華軍?”
冷小兵一邊伸手在肖華軍的眼前晃了晃,一邊喊道。
看到突然出現在眼前的手,肖華軍嚇得一抖,隨即整個人都蜷縮了起來。
同時,他還大聲的嚷嚷道。
“我殺人了!”
“我有罪!”
“我想死!”
緊接著,隻見他雙目無神,呆呆的看著腳尖,開始不停重複呐喊。
冷小兵見狀踱步來到肖華軍的對麵坐了下來,雙手環胸靜靜的看著肖華軍的‘表演’。
沒錯,在他眼裡,現在的肖華軍就是一個‘演員’。
他倒要看看這場‘表演’能夠持續多久。
距離肖華軍帶進局裡,已經過去一個多小時了,據‘夏木’彙報,他找到肖華軍時,對方正處於渾渾噩噩的狀態。
唔。
樣子和現在大概差不多。
像肖華軍這樣不停的說話,嘴巴會乾的很快,冷小兵想看看肖華軍能堅持多久不喝水。
口渴,是人的本能反應,渴了就會想喝水,即使是精神病人,是瘋子,也無法違抗身體的本能。
如果肖華軍始終不開口要喝水的話,那麼他現在的樣子多半是偽裝出來的。
會不會是另外一個同謀者給他支的招?
一念及此,冷小兵站起身來,順帶拍了拍李傑的肩膀,示意李傑跟著他一起出去。
“夏木,你找到肖華軍的時候,有沒有發現他的隨身物品?比如,手機?”
走出房間後,冷小兵低聲的問了一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