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城管派出所。
剛一到上班時間,冷小兵就著急忙慌的來到了轄區內的城管派出所,沈雨當初正是在城關派出所報的案。
原始的卷宗全都存放在這裡。
拿到當初的受案登記表,冷小兵的眉頭頓時凝固住了。
上麵的內容很簡單,隻見在簡要案情記錄一欄裡寫著‘2000年9月17日上午10點,報案人沈雨道城關派出所報案。
稱其父沈海洋於2000年9月15日留下一封告彆信,信中提及沈海洋與一名女性私奔,該女性身份不詳,經現場勘查,家中有關沈海洋的物品均已帶走。
確認失蹤。
……
……
受案民警:秦小明。’
秦小明?
看到這個名字,冷小兵神色一怔,原來這件案子當初是秦所長受理的。
十七年過去,當年的民警搖身一變,成為了城關派出所的副所長。
隨後,冷小兵找到了秦小明,向其谘詢了當年的這起失蹤案,他原本以為時間太久,秦所長會記不住。
誰曾想他剛剛一開口,沒過一會,秦所長就想起了當年的失蹤案。
秦所長之所以能夠記住這起不太起眼的失蹤案,完全是因為這個案子有點奇怪。
當年,警方出警去了沈雨家裡,按照慣例采集一下失蹤者的檢材,以用作辨彆身份。
但令人奇怪的是,警方什麼都沒能采集到,指紋、足跡、照片、皮屑、毛發、指甲等等,凡是能夠查驗身份的東西,統統都沒能提取到。
同樣的,安定醫院裡的檔案也沒有沈海洋的資料,如果不是醫院的職工親口證實,醫院有這麼一個人。
辦案人員甚至懷疑,是不是哪裡出問題了?
這個人消失的太過徹底。
畢竟,沈海洋隻是私奔而已,又不是肇事逃逸!
得知這一消息,冷小兵心中頓時生出一股懊悔之意。
不該啊!
他應該早點注意到這起失蹤案的!
如果當年沈海洋一失蹤,他就知道了這起案子,他早就開始調查沈海洋了,絕不會拖到十七年後的今天。
當然,他也不能怪派出所的人沒有特彆上報。
因為‘海舟案’不歸轄區內的派出所管,隻有市局重案隊的辦案人員才了解‘海舟案’的內幕。
派出所的辦案民警不知道具體案情,又怎麼會把一起普普通通的失蹤案,跟海舟案聯係起來呢?
憑心而論,冷小兵自己當年也沒想到過凶手會跑,因為凶手在現場沒有留下任何痕跡。
毛發、皮屑、指紋、腳印,統統都沒有。
而且凶手還做了偽裝,穿著寬大的工具服,讓人無法判斷出對方的身型,頭上戴著帽子,為了防止毛發脫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