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是現在40歲多好,再過幾年就可以病退了,這整的還有13年要熬,漫長啊!
今天看到一句話說90%的女性小的時候都遭遇過性騷擾。
有些變態真的應該亂刀砍死。有些變態真的就對十幾歲的小姑娘很感興趣。
我真的覺得活到三十多舒服多了!
我爹有段時間受我媽的氣光想打我撒氣(我覺得他腦子不正常,我小時候我爹沒打過我。)
然後有一天他蒙著我的頭打我了,我惱了,我拎著拐杖出去敲他了,我說你以後再打我,我就趁你不注意打回來。然後他就不敢打我了,因為雖然我打不過他,但是他也有疼的風險。
真就是欺軟怕硬。
也許我接受不了的是人性本就複雜,人類也有參差。其實人類也不過是地球上曇花一現的動物而已。
我確實不適合當人,或者說我確實不適合這個社會。
我對自己的評價是:敏感又孤僻。
我對剛認識的人其實還願意裝一裝,收起自己的奇怪,裝作很正常很有親和力的樣子。
表麵上隻要我想我可以很快和我想成為朋友的人成為朋友,但是吧,我其實並沒有表麵看起來那麼沒有攻擊性。
我弱嘛?確實弱,其實比大部分的人都弱。欺負死我我一般也沒什麼話。
但忍無可忍的時候除外。
我覺得很重要的人除外。我的包容與不計較其實是會積攢的。我不會包容彆人,隻會容忍,但我本身又裝不下太多的委屈,所以積攢到一定量就會爆發。這個時候爆發的我會被當作一個古怪的人。
我確實不喜歡和人打交道,因為我確實擁有自己的精神世界。
而這個世界彆人進不來。因為這個精神世界是不合群的,是異於常人的。我覺得就是偏執較真孤僻高敏這些所有的性格組合在一起才形成的我。
這些性格成就了我,正是因為這樣的性格,才讓我想要逃進書裡。也就是真正熱愛看書的人其實多多少少有些不合群的。
書是不合群的避難所。
所以我們領導想要讓我培養學生愛讀書的習慣的時候我覺得這是扯淡。因為他們並沒有我的孤僻,並不需要像我一樣逃進書裡。
我能成為一個合群的人嗎?可以,隻要我不發瘋也不發癲,表演好我人儘可欺的小白兔形象,但我喜歡這樣的我嗎?我不喜歡,誰喜歡被欺負啊!人就是這麼奇怪,不喜歡被欺負隻喜歡欺負人。
我弱是因為我真的武力值太弱了,因為弱,所以老是被問路,我很煩,我很煩陌生人給我說話。其實不想理。
我確實經曆過大學的時候跟人指路差點被騙的經曆,沒有被騙錢是因為我真的窮。那會兒確實單純。
也很討厭彆人看我好說話就要給我換座位,對這些我都很煩。
因為太多了!
哦!我還經曆過在空城火車站被人搶過行李箱,死活要拉我上車。那個人就死活不還我行李箱,真的,都想大叫了!
我覺得看起來好欺負這點真的給我帶來了很多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