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糾結了很長時間,然後告訴了飄逸我起訴醫院的事情了。
飄逸問了我一堆有的沒的,我就不想告訴上進這個問題了。我覺得就借飄逸的嘴,傳到上進的耳朵裡就可以了。
我覺得應該對他們不會有啥影響,因為,錢應該是保險公司拿,我也沒有走行政調解,所以應該對他們也沒有什麼影響,頂多就是挨頓吵吧。
他就問我為什麼不讓我上班。我說學校怕我自殺。然後他就問我是出現了什麼症狀。我就告訴他,我一直哭。
他就覺得我應該是抑鬱了。他說:“有好多人比你還慘,為什麼你就抑鬱了?”
我說:“我有抑鬱的前科呀,我之前就抑鬱過,我現在再抑鬱不是很正常?”
我覺得這次好像挺嚴重的,好像已經影響到精神了,就以前是很明顯感覺到是心裡憋屈,現在是明顯感覺到精神不正常。
他說我應該出去玩一玩,旅旅遊。
我說:“就我這個腿,我出門兒都打車的,還旅遊?連個地鐵都坐不好。”
火車最起碼有殘疾人的特殊服務,地鐵又沒有,還得自帶輪椅。走多了還腿疼,走1000步現在腿就疼。拄拐的話3000步吧,但是反正走多了腳底板兒疼,我也不知道是為啥,就是疼。
現在比上學期還好一點,上學期最起碼隔三差五還得催催我,讓我上班。現在根本沒有人理我。
上學期還得參加工作室,現在工作室也結束了。
但是我就是覺得憋屈,就是難受。
現在每天吃了睡睡了吃、看看書刷完手機、偶爾出去一圈、時不時看看病曆就這麼多,但是我就是覺得不對勁,我就是心裡很難受,很難過,很過不去。
我出去就會拄拐,一個是怕走不遠,一個是怕彆人撞我。不拄拐我就沒有安全感。我覺得拐杖就是我安全感的來源。
我就很害怕,我走著走著它疼了,所以我就必須要拄著拐杖出去。
然後我媽就覺得我裝了,我覺得不是,我覺得是我心理上已經沒有辦法去舍棄那根拐杖了,就是沒有拐杖在,我沒有安全感,我覺得它隨時會疼。
飄逸說我:“那麼多人比你嚴重,人活的好好的,你咋就不能想開點?”
那我想不開呀,那我真想不開呀。
我才30多歲,我都成這樣了。我以後我也不能出去玩了。那我活著有什麼意思?雖然說現在學校他會養我一時吧,但他會養我一輩子嗎?
我們新小區暖氣那個事情不是暫停了嗎?然後我的心裡竟然有點空落落的。那個時候,我才知道其實維權維的不是權。維權的重點還是在發泄。
就是還是想要有個宣泄口,去抒發一下自己的情緒。好像重要的並不是這個結果,而是我要去宣泄了這樣的一個過程。
我覺得他們他們的工作越來越多,壓力越來越大。我現在舒舒服服的在家躺著,沒有一點事乾,然後我還不帶勁。
我覺得還是可能心理有問題,還不是很輕。可能也是長這麼大,活的都很憋屈。
好像從小到大就被教育:你要乖,你要聽話,你要懂事,你要為彆人去活。
感覺問題的根兒還是在我媽。我媽應該是把我小時候所有的自我給削掉了,因為她強勢、暴躁,然後控製欲強,什麼都要聽她的。
敢有一點點忤逆她的意思,她就暴跳如雷,所以從小就我在我媽麵前就有點兒戰戰兢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