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就又到了陳舒去鎮上的日子,上次寄出去的稿子都過了,稿費單也都寄了過來,有六張,一共有四十塊錢,是她寫作以來賺的最多的了。
不過這段時間因為要寫小說,她的“豆腐塊”沒有那麼多精力寫,就隻寫了三篇。
來到鎮上,陳舒照例先去郵局,這次她來的巧,窗口沒人。
“小姑娘,又來寄信啊?”
郵局的工作人員都認識她了,畢竟整個鎮上每個月都來郵局寄信還取稿費的,也就陳舒一個人。
陳舒笑著點頭,把手裡貼好郵票的幾個信封遞給她,“是啊,麻煩大姐了。”
“不麻煩,為人民服務嘛。”
陳舒在家裡就已經決定好了,要把第一篇小說投給她過稿最多的那家報社,地址什麼的她都在家寫好了,工作人員給她辦理的很快,沒一會兒就好了。
“好了,小姑娘,你這回要取稿費嗎?”
“取,我還想再買點信封和郵票。”陳舒家裡之前買的郵票和信封都用的差不多了,信紙也就剩下一本。
不僅如此,她的墨水用完了,就連鋼筆也壞了,那隻鋼筆還是她上初中的時候,她爹給她買的呢,用了好些年了,就這麼犧牲了,把陳舒心疼壞了。
工作人員先把她的稿費給她,才問道:“你想買多少啊?”
陳舒想了想,開口:“郵票要二十張本埠的,三十張外埠的,五十個信封,再給我拿……五本信紙吧。”
郵票本埠的是四分錢一張,外埠的是八分錢一張,陳舒投的報社比較雜,地方也多,本地外地她都不挑,隻要能給她稿費就行。
工作人員對於她買這麼多已經習以為常了,剛開始的時候,還好奇問過,現在直接把東西給她,“郵票本埠的一共八毛錢,外埠的兩塊四,信封一塊錢,信紙五毛錢,一共四塊七毛錢。”
陳舒把剛到手還沒捂熱乎的稿費數出來五塊錢給她,找回來了三毛錢。
拿著剩下的錢,陳舒和大姐打了招呼,就往角落裡走去,藏自己的小錢錢。
出門在外,謹慎一些是很有必要的。
她一會兒準備去供銷社買墨水和鋼筆,也不準備買多貴的鋼筆,就單獨拿出來了五塊錢,和她娘親情提供的工業券放在一起。
剩下的錢卷吧卷吧,放在了貼身的內側口袋裡。
等確認自己把錢放好之後,陳舒才走出郵局,溜溜達達的往供銷社走去。
她今天出來的早,不趕時間,就這麼在街上走著,順便觀察路人的言行舉止。
這是她的習慣,自從她開始寫東西,就會下意識的觀察周圍,注意不同人的穿著打扮,以及在不同情況下的反應,尤其是她現在開始寫小說,對這些就更加的關注了。
走著走著,陳舒眯起了眼睛,看著前麵的熟人。
也不能說熟人,就是覺得很巧,她又看見了上次來鎮上時,遇到的那個被搶劫的老太太。
正常來說,遇見個人沒什麼,但問題是,這大娘她不正常啊。